一、总则
为了规范医院人员聘用工作,维护医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打造高效、有竞争力、服务一流的医院,特制定本办法。
二、招聘原则
1.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2.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3. 实行考试考核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内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聘用,但不含工勤人员。
四、机构与职责
1. 医院设立人力资源部,负责全院聘用工作的规划、指导、监督和协调。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聘用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岗位需求分析、招聘计划制定、应聘人员面试考核、聘用人员的任用和管理工作。
五、招聘程序
1. 岗位需求分析: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岗位需求和岗位描述,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2. 招聘计划制定: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核后的岗位需求,制定招聘计划,报院长审批。
3. 发布招聘信息:经审批通过的招聘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信息。
4. 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应聘申请及相关资料。
5. 初步筛选: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6. 面试考核:面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面试考核,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7. 体检:拟录用人员需参加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8. 聘用决定:人力资源部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提出聘用决定,报院长审批。
9. 签订合同:经审批通过的聘用决定,由人力资源部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岗前培训和工作安排。
六、聘用人员管理
1. 聘用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决定是否正式录用。正式录用者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根据岗位性质而定。
3. 合同期满前,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4. 聘用人员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工作过失,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医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5. 聘用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以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
6. 聘用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奖励的依据。
七、附则
1.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以上是关于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大致内容,适用于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聘用。这是一个严肃的议题,需要所有员工认真阅读并理解其中的条款和规定。通过严格执行这一管理办法,我们将能够建立一个公平、公正、有效的人员聘用制度,以支持我们医院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