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先来细数一下两者的区别:
1、劳动时间:
全日制用工,即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个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劳动报酬:
全日制用工,可根据公司的统一发薪日按月取得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薪,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且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
3、劳动合同:
全日制用工,企业与员工是唯一的雇用关系,一名员工只能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员工可与一家或多家公司同时签订用工协议,且用工协议可以是书面或口头协议。
4、社会保险:
全日制用工,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个别地区规定可缴纳三险);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中已包含用人单位应为其缴纳的养老与医疗保险,原则上可不再缴纳社会保险。
5、劳动合同的解除:
全日制用工,如果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补偿金及待通知金;非全日制用工,企业可与其协商解除协议,不用支付补偿金。
以上列举的应该是企业特别关心的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也是公司老板为何提出使用非全日制用工的根本:节省成本。估计还有一点让老板不开心的区别,就是非全日制用工是不得约定试用期,也就占不得试用期节省的20%工资成本。
可是,事实真得如此吗?
首先,工资支出,明目是否清晰。这方面有可能更多的是财务人员考虑的问题。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出,财务人员进行账目处理是否存在隐患,可能是第一大难题。
其次,员工数量,是否合规。目前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数量,暂时未找到明确规定。但对于同工不同酬的劳务派遣,或许值得借鉴。国家对于劳务派遣特别出台法规对其明确,派遣人员所从事的岗位必须同时具备“三性原则“,即临时性、补充性、替代性,且数量不得超过总用工数量的10%。可见,出于节省成本而同工不同酬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可能带来的风险也可深思。
再次,用工风险,是否加重成本。劳动法规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要求并非像全日制用工一般严格,可越是有漏洞,有可能越会为企业带来高风险。比如,对于工伤事故的处理,缴纳工伤保险的企业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可根据社保保险法的规定依法给予相应的垫付、补偿。而非全日制用工,任意一起事故的处理有可能都会高于工伤保险的金额。
可能也有企业管理者讲,我可以为他们购买工伤险及商业保险,但如此核算成本,单独而言确实可以节省成本。但,整体而言,也是最后一点特别要提醒用工单位的。
最后,工作时间与结果的保证。因为非全日制用工,员工可与其他多家签订协议,员工的灵活性远高于企业用工。记得我刚工作时,就遇到过这样一位保洁阿姨。她同时兼任6家公司的保洁及2家公司的大厨,每天都处在赶时间中。本来约定每天早上9点到10点是为我所在公司进行保洁工作,可是北京的交通与单位间的距离,这位阿姨每天打扫不到20分钟就得急匆匆地赶往下一家。原本约定的保洁工作,最后演变为仅仅倒垃圾与擦桌子,而且还不是全部的桌子。直至有一天,老板抱怨多次她自己的办公室的保洁问题,而不得不与其中止合作。
仅仅一份保洁工作,都有可能产生这样的结果。如果涉及到企业生产质量、客户关系的工作,假如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找到“大金主”,谁还会在乎你?而且,如果一旦在用工高峰时,无法正常到岗,找新人的时间、培训、熟悉以及能像成手一般工作,是否花费的成本会更高?
一点儿总结:
企业用工,非全日制仅仅是企业应对特殊情况下采取的补充方式,而不是为了节省人工成本而进行的工作常态。开源节流,是企业运营的核心思路,但增加企业竞争力、提升企业运营能力才是企业生存长久之道。
我是Miss一点儿,每天伴你进步一点儿。欢迎点击头像订阅关注,分享职场喜乐~
17楼 雪倒着飘
学习了,用工成本真是越来越高了
16楼 樱木花道32305
打卡学习
15楼 你的世界我不懂
学习了,感谢
14楼 塞上江南孤狼
赞同:企业用工,非全日制仅仅是企业应对特殊情况下采取的补充方式,而不是为了节省人工成本而进行的工作常态。开源节流,是企业运营的核心思路,但增加企业竞争力、提升企业运营能力才是企业生存长久之道。
13楼 童稚
刚学习了非全日制用工的课,结合你的分析。很透彻的理解了非全日制用工。
谢谢
12楼 曹锋
#赞赏# 哎,现实很骨干啊
Miss一点儿李倩
@曹锋:谢谢锋哥~
11楼 林牧
#赞赏# 我也来捧场,倩儿最近应该比较有空,还能写这么细致的文章,很好!~
Miss一点儿李倩
@林牧:谢谢大哥,在写作中学习,自己也在成长。
10楼 灰太狼狼
看了其它的,这个老师还算客观,现在找人难的年代,非全日制的谁还管你,当人家傻子?小时工成本很低吗?
9楼 广州人力资源
您好。非全的收入属于劳务收入还是工资收入,如何申报个税?那个数起征,缴纳的比例如何,能解答下吗?谢谢
Miss一点儿李倩
@广州人力资源:对于非全的收入一般认定为劳务收入,申报个税自2019年1月1号开始,无论个人的劳务报酬还是其他收入均统称为综合收入,按新个税办法:每月不足5000不用交个税;超过5000元及以下的,参考新的个税办法执行。
广州人力资源
@Miss一点儿李倩:那就是都是统一参考个税的起征点,没有劳务税起征点了是吗。之前有些公司,没给员工上社保,就说是兼职的,给的是劳务费用,后来被要求补缴劳务收入的税。后面我不补习下,谢谢
8楼 Littlesnailwow
请问李老师,非全日制每隔15天发放一次工资,操作上相当于一个月发两次工资,对应的个人所得税该如何处理?非全日制用工的雇主,是否有义务代缴代扣?
Miss一点儿李倩
@Littlesnailwow:对于工资发放次数与收入没有直接联系。目前个税规定只是按个人月收入缴纳税金。而且个税申报也是按月申报,所以个税基数按当月收入合计计算。
如果企业有工资发放并为员工代缴个税,对于非全用工也可按全日制用工方式操作。
7楼 就不懂松野愛
分析的很透彻
6楼 江南摩卡2010
每个点都有理有据,很到位。知识点罗列的也相当的清晰,给大家科普了一堂法律知识,非常实用。感谢分享,期待更多的精彩继续!
Miss一点儿李倩
@江南摩卡2010:谢谢支持,希望能在工作中给予大家更多思路和方法。每天进步一点点儿,欢迎订阅或微信沟通哦~
5楼 星矢12825
思路清晰,一目了然,很喜欢,感谢Miss一点儿的分享!
Miss一点儿李倩
@星矢12825:谢谢支持~
4楼 阿东1976刘世东
#赞赏# 说得很到位。感谢倩师的分享!提醒得很好!
Miss一点儿李倩
@阿东1976刘世东:谢谢东哥~
3楼 万年大魔王
今天只有这篇还在理,扈三娘的那个真的是搞笑了。
Miss一点儿李倩
@万年大魔王:谢谢给予如此高的评价。
2楼 3158167
谢谢分享,学习了
Miss一点儿李倩
@3158167:谢谢支持~
1楼 一鼻子灰
概念分享,优缺点分析,一看就懂真容易,嘿嘿。每天进步一点儿 ,谢谢分享,学习了
Miss一点儿李倩
@一鼻子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