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工伤工资`发放应合理合法
一、解析:
从该河北制造型企业的薪酬结构来看,是合理而且与企业文化相匹配的,也就是:企业提倡多劳多得、依绩效发工资。但是,该公司对工伤期间员工的工资发放(按岗位工资即本地最低标准)是不合法的。下面具体分析下:
1、 薪酬结构。案例中说“岗位工资+考核绩效”组成员工薪酬,“岗位工资就是本地最低标准”,“绩效部门根据工作量考核计算”。可以说,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而且是多数成熟企业实行的薪酬管理结构,不管是计时或计件都可以这样执行,不但便于计算员工工资,而且有利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让那些偷懒的员工与高薪无缘,对员工的贡献体现得更加公平合理,只是需要在制订员工绩效考核的工作量、工作目标、考核计算方案时注意合理性就可以了。
2、 工伤薪酬。员工工伤后需要治疗几个月,公司按照薪酬制度给予发放岗位工资看起来是依制度办理,似乎无可厚非;而且员工在工伤期间,工作绩效无从谈起,绩效工资当然不存在,发放岗位工资似乎是非常合理的。但是,公司这样的规定是不合法的,与国家和河北省的工伤规定不一致,把绩效工资发放与员工工伤工资混为一谈是忽悠员工的做法。
3、 制度执行。正如这家企业的领导所做“制度摆在那里,如有通融,就没有公信力”,意思是员工工伤期间“只能发岗位工资”,还堂而皇之表现一番“对员工进行慰问”,一边是执行制度另一边是表现出关怀,似乎都十分在理在情。然而,公司这个制度在内容上是违法的,不管制订流程上做得多么严谨,都注定了是非法的,即使员工没有表现出异议甚至签字同意,都一样是非法的制度。
4、 员工请求。该工伤员工感觉不满意,认为工伤期间只发放岗位工资不够生活,而且强撑着病情来公司要求发放更高的工资,这是员工发自内心深处的直觉(认为这是不公平的),这种请求或直觉,是一种原始的法制意识,也就是心里的“公平性”,如果这时再去查下相关法律规定或咨询一下律师,就会获得更权威的规定,请求自己的权利时就会更有底气。
二、建议:
该公司出现工伤员工在工伤期间无法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规定实施,是与公司制订不合理不合法的制度、人事部门不能很好执行国家和河北省工伤规定等引起的,这里面暴露出公司领导法制观念淡薄、HR部门助纣为虐的现象,但为了较和谐解决此事,我建议:
1、要慰问员工。公司领导的这种提议是非常好的,HR部门可以代表公司和领导去看望员工及家属,态度要和蔼,并带去必要的礼品等,表达关切之情,多说关心之语,让员工和家属感受到温暖,为后面的协商打下较好的感情基础。
2、看员工底限。可以找到该员工及其家属,说明工伤是大家都不愿意发生的,公司制度规定只能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由于员工受伤治疗期间,确实在工作上没有做出什么成绩,如果按照正常工作期间做出的业绩一样来发工资,显然对公司就不太公平,这个道理相信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考虑人道主义,又是可以有其他说法或要求的,所以,员工和家属的最底限是什么一样要弄清楚(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是员工工伤发生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不足十二个月的,则按实际月份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他们仍然要求全工资发放,则可以明确说确实没有做出相应的业绩,对公司是极不公平的。可以与他们进行几个数据的意见收集,当面不承诺什么,只说这些意见先收集,然后呈公司领导商议,如果太高显然不容易满足,不过会尽快回复的。
3、找领导商量。如果与员工及其家属商量中,发现他们对工伤期间工资的规定十分了解,并且硬要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规定办理,我认为,也可以劝领导答应下来,毕竟工伤发生了,全公司员工都在观望着,如果能够借机依法更加关怀员工,也是宣传公司关爱员工的义举,无形中拉近了员工的心,起到了稳定员工的作用;如果相关部门出面解决,公司也只能服从,那时屈服还不如早点同意。
4、要工伤处理。员工在机床上磕伤较重,一定要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公司今后发生工伤或重大工伤事故的机率。
5、改薪酬制度。这可能无法立即实施的,需要HR部门多次向公司领导建议,并且领导内心深处需要觉醒,才能够修改公司员工在工伤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或者说才更能够执行国家与河北省规定。
6、与绩效工资无关。员工在工伤停工治疗期间的工资,按照相关规定,是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份来计算,对本案,显然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虽然数目大致差不多,但说法则不同。所以,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实际上与绩效工资无关,只与曾经发给他的月工资总额有关,这个道理和法律规定要弄清楚。
三、总结:
对工伤期间员工工资的规定,我们主要看国家和河北省的规定,下面来看看:
1、法律规定。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具体情况。这个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员工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和福利待遇,如果不足十二个月的,则为实际月份的平均工资,而且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据查,2014年河北最低工资最高档为1320元,本案如果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工伤员工发放工伤期间工资,显示有失公允并且违法。
233楼 镜嬛
合情合理
232楼 八翅妖
秉骏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来看,元工资福利待遇就应该是不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了吧?但是您的点评中最后一段说的是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点,我有点疑惑,望解答,谢谢
231楼 维维段
我们公司现绩效占总工资的10%(员工级),比例少,所以工伤期间工资全额发放,毕竟员工在为公司工作中受的伤,制度化也要讲人情啊!
230楼 孤烟3直
有理有据
229楼 阿决
学习了!
228楼 春天01
秉骏哥是我的偶像,考虑问题就是全面,周到,留有余地。我想做为一个资深HR,一定会学会处事圆滑。虽然圆滑这个词在解释上并不算一个褒义词,但我觉得要想做好HR,一定要学会处事圆滑
227楼 进行中
谢谢分享,分析详细,有理有据,学习了!
226楼 beautiful
谢谢分享!
225楼 杜生
感谢分享
224楼 秋不恋冬
真的不知道工伤工资还有这么多学问。
223楼 evin11
评论最喜欢看秉骏哥的,法理人情,一条条分析的都十分到位!
222楼 妞小花
好,支持秉骏哥!
221楼 RecruiterPeng
秉俊哥分享的很实在,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实际上与绩效工资无关,只与曾经发给他的月工资总额有关,这个道理和法律规定要弄清楚。 这句话记下了,随时关注当地的法律法规的变更情况是人力从业者的必做之事。
220楼 weeee
感谢秉骏哥的分享。
219楼 淡荷清
最喜欢秉俊哥的意见,调理很清晰,说的很到位!
218楼 几时有
专业性很强。
217楼 grace20041986
实操性很强的分享,值得深刻学习。继续点赞秉骏哥。
216楼 子皿
学习了~
215楼 辛然佳佳
学习了,谢谢
214楼 新昊玮陈部
认同骏哥的观点,许多企业的HR往往会站在企业的角度,在处理员工工伤赔偿时会严重向企业倾斜,没有考虑到员工的切身利益,都是想方设法来减少企业的支出,他们往往认为员工不懂法,借用所谓的规章制度来阻吓或有意克扣员工的工资,上述这家企业就是变相以薪酬制度来说服克扣工伤员工工资,这是非常不合理的,国家对工伤工资支付办法说得非常清楚,工伤工资支付额:就是该员工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和福利待遇等额工资。作为HR当企业发生这样的事情时,要尽可能平衡企业与工伤员工利益,达到两者平衡,让受工员工得到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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