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经营困难,提出降薪20%,员工不同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按N+1补偿
2、公司经营困难,提出降薪20%,员工不同意,公司以此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要求公司按2N进行补偿
Mr.Vito 2023-12-13 13:22 回复 赞(0) 16楼
在面对公司经营困难的情况时,员工不同意降薪20%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按N+1补偿,或者要求公司按2N进行补偿,这两种要求都有一定的合理性。
首先,N+1的补偿方式是一种比较普遍的补偿方式,适用于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的情况。按照N+1的方式进行补偿,员工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这种方式可能无法完全弥补员工因降薪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其次,2N的补偿方式则是一种比较严厉的补偿方式,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提出降薪20%,并以此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而没有经过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那么这种方式可能会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按2N进行补偿,以弥补自己的经济损失。
员工的要求是否合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公司确实存在经营困难的情况,并且已经与员工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和沟通,那么N+1的补偿方式可能是比较合理的。但是,如果公司没有经过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就单方面提出降薪20%并以此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那么2N的补偿方式可能是更加合理的。
陈玉_ 2023-12-12 09:35 回复 赞(0) 14楼
两个办法都是法律层面上有明确的。我想问,你HR的价值在哪里?
若是都这样执行,企业本身经营困难,后续还怎么运营,都领了N+1或企业违约2N走了,企业如何经营?重新招聘?还是会碰到这类情况。
你要做的应该是,在维护企业内部稳定的同时,尽量去降低人员解聘的成本。
就是如何通过合理的技巧谈判或者推动降薪策略,留住人或者员工走也是降低成本,如低于N的补偿金。通常有些企业大批量裁员,基本就是0.2-0.5N,解决的。
降薪还有一点是,不知底薪的降低,可以调整工资结构,如各种补贴的,绩效方案的设定等等。这样也是合理降薪,还不会发生更多的杂乱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