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员工2010年入职在集团其他分公司,2020年下半年调入到本公司。之前系国企下岗人员,委托国企帮忙买社保,未在我们集团分公司购买社保。2022年初,员工办理了提前退休申请,国企停止购买社保,由自己自行购买高比例社保,仍不愿在本公司购买。2022年10月,员工正式办理了退休,开始领取退休金。公司欲与其更改劳动合同(2022年3月起与本公司签订的无固定)为劳务协议,员工不愿意更改。现该员工可能涉嫌重大违规,集团欲作开除处理。请问各位老师,公司与员工目前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若出现违规解除,是否涉及赔偿金?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2-12-26 09:43 回复 赞(0) 2楼
“2022年10月,员工正式办理了退休,开始领取退休金。”
我认为员工已经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虽然双方未实际签订劳务合同,但双方仍属于劳务关系本质,即使属于违法解除,也不应该涉及赔偿金。
建议以员工已经办理了退休而终止劳动合同,而不是以违纪为由解除合同。这样处理虽然也有些瑕疵,但比违纪解除风险要小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