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 2020-06-05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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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综合工时制是指以周、月、季等位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薪酬计算方式,与标准工时制的本职区别就在于综合工时制只要求在周期内(周月季)平均工作时间与标准工时制下的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综合工时制比标准工时制的规定稍微宽泛了一些。
所以在综合工时制下,并没有严格的月应出勤天数的概念,因为工作时间才是核算工资的重点。如果你们以月为周期核算工时,只要保证员工的月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时制下的月工作时间就可以,超过标准工时制下的工作时间的要视为加班。当然也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综合工时制下,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要视为加班。
回到你的问题,你迷惑的根源在于,公司实行综合工时制,但是你的思路一直停留在标准工时制的基础上。在综合工时制下,这个员工是否有两天加班,要看周期内他的工作时间是否超出了标准,超出了才计算加班,没超出就不计算加班,另外就是看在法定节假日是否安排员工上班。
在综合工时制下员工休病假的直接按照病假标准支付病假工资就可以。
白子画82227 2020-06-05 13:58
@上林:谢谢大佬直接,第一次接触综合工时制有点不清楚
还有个问题,麻烦您指导下
如果以月为周期的综合工时制员工,法定节假日加班了,我们这按法假工资给,那他当月的工作时长,我们是否要剔除法假时间来核对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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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 2020-06-05 14:44
@白子画82227:这个问题其实并不算是一个问题,你可以这样理解,先不考虑法定节假日,先按出勤工时计算工资,然后看看当月是否存在法定节假日和员工在节假日是否出勤了,如果出勤,就额外再计算一个加班工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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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闹有情绪 2020-06-06 21:26
@上林:按出勤工时计算工资,然后再看法定节假日是否有加班情况另算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这样是不是法定节假日这一天算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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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 2020-06-08 09:37
@李小闹有情绪:2加2等于4,1加3也等于4啊。如果你明确了节假日加班标准,就无论怎么算都不存在算重复的问题,先算正常出勤,再算节假日加班当然是算的额外增加的差额部分,这是小学数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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