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手续办理涉及两个主要问题,一是离职流程是否完善,二是离职内容是否有遗漏,针对这些,我简单分享一下我们公司的做法:
1、我司离职手续办理。
(1)流程:离职员工自己填写离职申请单、工作交接清单、工具交接表,转直接上级审核签字,转部门领导审批,转HR部门核算考勤工资,转总务部门核算水电交钥匙工衣,转财务部核算借款等,转总经理批准,转财务部发工资和HR部门办理解除合同、退办社保等手续。
(2)时间:公司规定,试用期提前3天、转正后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但由于员工离职零散性,可能会影响相关部门正常工作,公司目前统一规定为每周四上午9:30-10:00左右办理离职手续,以HR部门收到各部门审批的离职员工为准,未转入HR部门的离职单员工经特殊批准后可以临时办理,否则,转入下周四办理。
(3)内容:离职员工需要办理的离职内容有:离职单填写、劳保用品交接、工作用品交接、工作内容交接、借款水电等费用核算、赔偿问题协商、解除合同签收、五险一金停参签字、离职面谈记录签字、保密竞业限制协议履行提醒等。当然,根据不同岗位会有所侧重和取舍(普工就一张离职单填写完整就可以了)。
2、离职手续办理风险分析。就目前公司离职手续办理而言,风险暂时还比较小,个人认为,存在着以下两个方面的风险:
(1)离职手续统一办理的时间问题。目前统一为每周四,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虽然员工目前都没有提出来,但存在着“员工不能随时办理离职手续”的违法。
(2)完善离职内容。随着公司的发展,不断出现新岗位,一些岗位增加新工作内容,在离职时就需要用人部门和HR部门注意,不要遗漏了一些内容的交接,否则出现的后果将由当事人承担。
3、规避风险应采取的措施。目前HR部门已经着手要进行此类风险的规避,正采取以下针对性措施:
(1)手续办理时间问题。现在已经删除了离职管理制度中对离职手续办理时间的规定,未做具体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员工们习惯了原来的规定,还是如此操作,因为没有员工提出异议,此事暂时如此实施也相安无事。
(2)离职内容完善问题。HR部门已经着手联合各用人部门,每月初疏理各完善各JD,这样的工作量也不大,比较新增岗位、岗位新增工作内容的并不多,这样,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就可以针对其JD进行逐一核查离职交接内容是否完备。
4、万全之策。说真的,不管HR工作者怎么挖空心思工作,哪怕你天天学法、研究人的心理,也有你无法企及的事情,你也存在着管理漏洞和盲区的可能,面对离职手续办理可能存在的问题,我们处理的原则是:遇事冷静、仔细分析、正确对待、充分沟通、适当道歉、及时补办、照顾双赢、友善处理。
来看看大家有什么好的方法来规避离职手续办理风险啊。
462楼 悠然往南山
还有啊,尤其是销售岗的,10号领完工资就不来了,手上的客户资料什么的也不交接,打电话什么的都联系不上本人,这样的人只能自认倒霉?
461楼 渗透
谢谢分享
460楼 蘫蘫的兲
Jd是什么意思
459楼 猪猪耐呼呼
那如果员工自己提出离职并且就不来上班了,也不来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也没有工资需要跟他结算,这种情况,我们也无计可施,不知道该怎么办.
458楼 笑语kelly
统一规定为每周四上午9:30-10:00左右办理离职手续的规定是为了规避什么影响,请解释一下这里。
457楼 圆周率0204
你好!我想问下如果刚来公司几天就离职的,正常办离职手续的,他的离职证明是开本本公司的离职证明还是把他入职时的离职证明归还?
456楼 寒冰燕
现在大多数都用HR软件了,走电子流程。针对电子流程需要注意哪些环节呢?
455楼 stard
JD具体是指?
454楼 二鱼妈
全面细致,谢谢分享
453楼 舒欣
统一时间办理离职手续这个肯定存在风险,因为有过类似的案例,有员工离职后因为单位没有及时给与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反过来要求单位给其发放这期间的差额工资,因为当时企业拿不出来相关有效证据,最终败诉。所以这个一定要改。
452楼 钱钱饭
谢谢分享!
451楼 jiajia123123
目前我司的操作模式跟这个一样
450楼 wyc123456
学习了.谢谢!
449楼 冰雕薄荷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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