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公司和员工签订了离职协议,或者补偿协议,如果员工再去申请仲裁的话,基本上仲裁是不会支持的。但是有一个特殊情况,那就是要看协议签订的内容,这个内容是否有恶意规避法律风险,恶意规避用人单位法定责任的条款。如果有的话,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内容,出现这种情形的,仲裁或法院就会支持劳动者的诉求。
是否被支持,看协议的内容是否有效?
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的时候,正常情况下,会和员工签订一个离职协议,或者叫补偿协议。那么这个协议是否有效,应该怎么去认定呢?什么情况下就是有效的,什么情况下就是无效的?如果员工去申请劳动仲裁的话,会得到支持吗?我们先和大家分享一个司法解释的内容。
根据《最高Ren Min Fayuan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以下简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Ren Min Fayuan可以予以变更。
该司法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Ren Min Fayuan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可以知晓,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协议内容,对于补偿的金额或数额存在不当的情形,法院是可以撤销该协议的。
如果存在上述情况的,那么这个协议就会被推翻或者被认定是无效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去申请仲裁,就会有可能得到仲裁或法院的支持。
如果我们根据司法解释第35条的规定去理解,如果这个协议内容当中的补偿金额、费用等,不存在用人单位恶意规避法定责任的情形,那么就应该认定是合法有效的协议,如果劳动者去申请仲裁,就不会得到支持与认可。
前面司法解释当中规定的一句话:“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Ren Min Fayuan应予支持”,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仲裁委仲裁员或法院法官都认为是70%以上的赔偿费用金额,是比较合理的,也会被认定为是有效的。
比如说,如果你和员工就离职问题,达成的补偿费用是7000元,但是法定标准规定是1万元,如果你们达到7000元及以上的标准,基本上劳动者去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情况下,都是被驳回的。但是,如果金额是7000以下,比如说你们公司只支付了5000元,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这个补偿费用是无效的,可能就会被撤销,一旦撤销,那么这个离职协议、离职补偿就是无效的。用人单位就要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赔偿。
各位HR伙伴,通过这两个司法解释内容,我们可以利用这个解释,对离职协议作出一些补充说明,以及增加一些备注信息。
比如说:“双方就离职的各种补偿费用(包括法定的要求),已经充分理解并完全知晓,在无任何理解偏差的基础上,双方予以签字确认(或盖章确认),一旦确认之后,双方再无任何争议(包括各种补偿费用)”。
总而言之,公司与员工签订的离职协议、补偿协议是否有效,主要看协议的条款以及赔偿金额的比例,如果达到一定的合理性,那么劳动者去申请撤销,是很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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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骑士1886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离职协议、补偿协议是否有效,主要看协议的条款以及赔偿金额的比例
1楼 青岛小叶
协议的条款以及赔偿金额的比例,如果达到一定的合理性,这个合理性,判断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