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制订政策其出发点一定是激励各种行为的。禁止不应该的,鼓励倡导的。
而政策的执行,不能看某些人的愿意与否,而是在有效的前提下,应该强制执行。
政策本就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做政策制定最基本的就是激励
(关于本话题中的制度制订本身的讨论,放在第三大点)
学习思维:
做政策制订要明白其方向一定是符合大多数人的伦理道德认知的。
做政策宣贯要知道会被有些人抵制那是必然的。因为一项政策总会违背一些人的利益。
本文内容:
一、搞清楚政策制订的根源在哪里,目的是什么。
记得在以前分享中我就说过:做有关禁止鼓励类的政策制度,其实都是源于少数人的行为需要规范才来制订的。
这是因为无论是违法违纪的,还是做人做得极好的,都一定是少数。
因此,我们才要限制不好的,对有不好的行为进行处罚,以此来警告其他有着不好意向的人,不要去试探法制底限,以禁止不好的行为可以更少的发生。
同时,对于表现优越,能做出更多贡献的,我们要进行奖励,以此来鼓励其他表现一般的人能看在奖励的份上,能表现得更好。
而在制度流程中,这样的处罚与奖励,禁止与鼓励,其实都是一种激励手段。都是为了引导人们能按照对社会发展、对人们生活,或者对企业发展更为有利的方向去实施行为。
而这应该就是我们制订政策的初衷。
因此,制订政策的流程,其实都是在行为发生后,才能知道对错,知道方向和标准,才能有针对性的设立可以面向大众的制度标准和流程。
虽然我们常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但这并不与我们的政策制订的流程相悖。
预的根源,就是因为考虑到可能发生的问题才做出的行为预估。这个行为的后果预估,其实大多数时候就是借鉴。借鉴于发生了的案例,借鉴于别人家已经制订的政策。
因此,对于一项政策来说,其实质就是在行为发生后才来规范,这毫无问题。但政策制订的对不对,却与事情的发生与否无关。政策优秀与否,对与否,只在于该政策是否有着良好的激励导向。
二、政策的宣传贯彻对于约束人自然是强制执行
在国家发布一份法规的时候,从来不会在意那少数被约束人的想法。要知道,正如在上面一点我说一样的,政策本就是为那少部分人的行为导向而制订的。还需要过多的考虑你的想法?这不是搞反了政策订制的根由了?
就如前几年有老板人大代表提出,想要修改劳动合同法一样,他们想“将一个人入职企业的前两年都不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确定忠诚、优秀、值得企业培养的人才签订劳动合同,才购买社保。
这样的想法可行吗?需要政策研究室的人来考虑吗?
显然,不需要。
因此,对于政策的宣贯来说,一声通告,做好其中的真意宣传,让他们知道你需要鼓励、禁止的行为都有哪些就好了。
政策是一种明令,也是一种命令。
其效力,不在于你是否理解,只在于你是否知道。因此,国家法规,将让政策被激励人“知道”这一点,作为为政策制度流程有无效用的,不可或缺的MING主程序之一。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说政策制度一定要进行签字了的宣传学习的原因。
只有你确保他能知道,应该知道,一定能知道,你的政策对于他来说,那就是有效的。
因此,在政策有效的前提下,对于不支持政策的被约束激励人来说,那就是强制执行就好了。
不然,社会上的那些违法乱纪的人,要怎样才能形成处置的行为?未必然他不认就完了?
三、能落地起到制订本心效果的政策,一定是合理的政策。
正如人无完人,政策制度也一定不会有永远完善完美的制度政策。这是由社会环境、人们的意识形态始终在发展和发生变化的客观事实而决定的。
而同样,有的政策的制订可能过于片面,忽略了社会实际的普遍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因此,也同样会在不同的时期,有着很多政策制度法规的废除。
而一项政策能真正的落地,其宗旨与激励方向,能获得大多数人的认可才是根源。
而这种根源其实就是大多数人对于伦理道德的普遍认知。即所谓法不外人情,就是这个道理。
那么,在本话题中的由于一个员工拿去报销的车辆违章次数多,金额大,而制订“公干外出只报销过路费和油费,其他费用一律不予(不)报销。”的政策,合理否?(是否是多了字,还是说要报销其他费用?)
在这里,我们应该要考虑“员工驾驶车辆违章”与“车辆管理中的路费和油费及其他费用”有着什么关系?
这些费用与企业的营销盈收有什么关系?
为什么要报销车辆费用?
为什么只能报销路费和油费?
按人之常情:
为公家办事而产生的费用,都应该由公家承担。这是常情。
为公家办事要遵法守纪办事。如果确实有必须要走一些捷径,必须要进行申请汇报,获得同意,才能由个人行为转化为公家行为。这同样是常情。
如果企业的政策是一种包围制(即项目承包制,签订承包合同,企业不看过程只看结果),即你怎么完成都是你自己在安排。那么费用的产生,除了约定好的,自然自行负责。这样也是道理。如果此时觉得不合理,往往只有签订补充合同来纠正,否则也就只有你认了。
因此,对于本话题中的情形,我们就很清楚了:
违章需不需要报销,要看发生的情形。
如果是作为企业代表的领导指示你的行为而产生的,由领导负责解决。如果是企业政策有着可以报销的情形,自然可以报销。
如果是你自行违法违纪产生的,自然是不能报销。就算是没有这项政策,也同样不能报销。
就如:
员工生育费用,如果是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的非法生育,自然就没有了生育险给予的相关待遇。顶多可以作为病痛作为医疗保险支付。
因此,对于本话题中的车辆费用报销的政策来说,我们还谈不上去说什么优劣与否。因为我们并不知道该企业的营销政策中,是否有着包容营销费用的窗口(其中是否有着通勤等其他的补助费用)。
因为,企业犹如一个社会,其政策往往并不完全独立,而是有着其他的政策相互影响,产生包容或者解释的任用。
小结:
制订政策其出发点一定是激励各种行为的。禁止不应该的,鼓励倡导的。
而政策的执行,不能看某些人的愿意与否,而是在有效的前提下,应该强制执行。
24楼 进击的风信子17072108
打卡
23楼 杀阡陌71797
学习
22楼 高达85725
不错,值得学习
21楼 Caspian
打卡学习
20楼 S_1342574438
一切费用的报销应该是以不损害公司盈利为重要前提
19楼 静花
做有关禁止鼓励类的政策制度,其实都是源于少数人的行为需要规范才来制订的。
18楼 budgdfg
谢谢分享
17楼 小芳11
政策的目的很关键,效果也取决于目的能否让员工较好的接受
16楼 三毛还是
执行新政策对刺头员工应强制执行的手段,要知道公司也有公司的风格和做法
15楼 chuzoushiwunian
打卡学习
14楼 Tonely
定政策应该以激励员工为出发点
13楼 ssssss
打卡
12楼 460072341
老师的逻辑我还是比较认同的
11楼 涅索斯37281
限制不好的,对有不好的行为进行处罚,以此来警告其他有着不好意向的人
10楼 心想事成的音符17072109
学习
9楼 Peter21148
打卡
8楼 阿童木51016
不要去试探法制底限
7楼 胡雪岩95354
认同
6楼 豆豆发芽了
谢谢分享!
5楼 大卡
阿东老师——
本篇文章来自阿东老师的分享。阿东老师是一位非常高产的老师,目前已发布近1000篇文章,大家可以点击老师头像订阅,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和老师多多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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