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人或辞退是HR 绕不开的环节,这个环节处理不好,容易给企业带来很多不不必要的麻烦,可能面临棘手的诉讼或者无休止的纠缠,企业声誉受到影响甚至生命财产安全都要受到威胁。要说员工走诉讼还算是比较理智,曾经有过员工被辞退与单位矛盾激化,员工以自杀或者引起公众关注的其他方式威胁企业的案例发生;也曾有过被单位辞退后寻机报复企业工作人员,把HR扎伤的案例发生;还有被辞退后纵火烧毁公私财物的案例。
但如果处理好了好聚好散,既维护了企业稳定和声誉也会给你的工作带来成就感。因此对于辞退或者终止合同不能蛮干不能过于强硬,要依法办事,情法并重,恩威并举想尽一切办法让员工不对你、不对公司产生怨恨,处理得当还会对你产生感激,才能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我在公司直接负责的劳动关系有上万人,在本地属于大型企业,每年因劳动合同终止、违规违纪被辞退的也有几十号人,但是很少发生劳动争议的,有时一年有个1-2起,大多也以调解解决,很少有通过法院判决的案例,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经常被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公开表扬。我们的原则是依法依规解决是底线,在此基础上可以适当灵活,在终止方面可以宽松一点,毕竟员工在公司工作这么多年了,单位终止的时候也有感情方面的考虑。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合同补偿金是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我们都是自入职开始计算,目前最多给到12个月。另外大多数岗位员工的劳动合同我们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只要能胜任工作不违规违纪都可以工作到退休。毕竟我们前身是国有企业,还要履行国有企业就业稳定器的责任,公司主动终止合同大多数属于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或者平时工作态度或者自身有问题的人员,合同到期不再续订了,还有部分属于严重违规违纪的人员公司依法辞退。这部分人员如果处理不好,容易引起劳动纠纷。当然不管你解决的如何有情有理,也会有少数人不满意,再加上社会上有部分无良的代理人员为了一己私利扇风点火添油加醋,信誓旦旦的保证员工能赢官司,忽悠员工走上了仲裁的道路。
2015年底我处理了一个仲裁案件,有一名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订了,公司已经提前30天通知本人,在协商终止补偿金的时候,我给了他12个月的工资,他觉得应该至少给他15个月的工资,他说:“听说别的单位都要多给3个月的工资,你们也应该多给这3个月的。”我说:"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本可以给你8个月的就可以了,现在考虑你是老员工再多给你4个月的,你看看这里有规定的。"我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拿给他看,他仍然不同意,并撂下话:“你不给我就去走仲裁。”我一听就笑着说:“你可考虑好了,如果走仲裁不会有现在的补偿多,到时候可别后悔。”这位员工不听劝气哼哼的走了,真的走了仲裁,花了3000元仲裁代理费,如果判决的话比我答应给的少很多。这下他傻眼了,希望仲裁员给调解一下。后来仲裁员找我商量一下,说对方已经知道上当了,看公司能不能调解一下,适当多给一点。
我想应该从大局考虑,不能一味地强硬,这样不利于缓和矛盾,不能把关系弄僵了,毕竟他在公司也干了这么多年,不能让他对公司产生不满留下仇恨的种子。但是也不能过于迁就对方,不能按原来我们定的标准给他补偿,比劳动仲裁判决的多一些就可以了,这样既给了仲裁面子也给了职工面子,还能给以后的终止合同留下典型案例,用于教育那些不知足的员工。既然他已经吸取教训了,也给以后的终止合同问题留下了典范,我的目的也达到了,就退一步吧,最后答应给他50000元。仲裁员都感叹道:“给50000元真的不少了,我都没想到你们能给这么多!”我笑着说:“一方面为了缓解劳资纠纷,一方面也是为了支持你们工作,希望我们今后一如既往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这位仲裁员连忙说:“,一定一定,真的很感谢你们,如果所有企业都像你们这样,我们的工作就会好干多了!”
这名员工来我这领钱的时候很不好意思地说,“当初真应该听你的,都是那个律师把我给忽悠了,让我损失了7000元。”“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我们已经多给你补偿了,我和你讲的很清楚,你就是不听我的,这也是花钱买个教训吧。如果不看在你是老员工的份上,不可能给50000元,真按仲裁判的你会损失更多。回去和你原来的同事说说,以后不能再干糊涂事了,该知足得知足,不能让无良的律师给忽悠了,你们输赢都要收你钱的,这下你该明白了吧。”我也想借这个机会让他给下面的员工放放风,这名员工不住地说“谢谢”答应一定把我的话带到。这个案例出来以后,第二年的终止问题相当顺利,20来个人没有一个走仲裁的,都是经过协商解决的。
还有就是能用小钱解决的,最好不要让矛盾激化,这样有利于缓和矛盾,也为自己留条后路。我们有个外地员工一个人在这边工作,手里有了钱去就吃喝玩乐,钱花完了就来公司上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和同事关系也不好,还因为和班长打架被调过岗位,用人部门对他意见很大,最后这次是请了三天病假说脚崴了,然后就找不到人影了20多天不来上班,但是请假不久还有同事看见他在跳广场舞。用人部门征求我的意见,我让他们按公司规定达到解除条件就按流程审批,发解除合同通知。劳动合同解除以后他去劳动仲裁投诉,我们和仲裁人员沟通以后,仲裁员觉得证据确凿,公司依法解除没有问题。这名员工知道自己没理,但是经常给仲裁员打电话要求公司给补偿,甚至对仲裁语言威胁,仲裁员向我求助说这个人精神不大正常,希望我能帮助她解除骚扰。我也是考虑不能激化矛盾,还有今后还需要仲裁庭配合公司工作,就答应调解给员工5000元结案,这位仲裁员也是对我不住地感谢。对于有人格缺陷的员工我们不能总强调依法办事,还要考虑后果,如果真的不给一分钱,他不依不饶的总骚扰仲裁员或者来公司闹事,即使报警解决了,难免他不采取报复措施,这样对社会稳定和维护公司关系都很不利,因此花小钱能解决的最好破财免灾。
因此对于裁员和辞退员工要情法并用、恩威并举、循序渐进,尽量和员工达成和解,减少激化矛盾,这样看似公司多付出了一些成本,但是带来的收益是远远高于付出的。
35楼 神神不息
小公司这样赔钱 老板会疯的
EVA许芳
@神神不息:感觉最大的赢家是仲裁厅。。。
34楼 ayameryl
谢谢分享
33楼 168999
小企业炒人是,一分钱也不想出,让员工马上走人。
我系张张张先森
@168999:对呀
32楼 独辟蹊径是我的个性
谢谢分享!
31楼 hklte_hr
谢谢分享!
30楼 小小筱筱
财大气粗的赶脚
29楼 站起来丶Lu
给钱解决,一般人也行,不给钱让他走,有没有案例?
28楼 日月凌空
确实做得挺好的,好企业啊
27楼 兰兰1
向你和你的老板点赞!
26楼 雨欣最棒
凡是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关键有二:一是有没有钱,二是肯不肯用钱解决。
绿蝶恋
@雨欣最棒:对的,有的企业就是不肯花钱,与员工矛盾激化,完了,还得HR来收摊,真是醉了一地
雨欣最棒
@绿蝶恋:好多企业都这样。
25楼 小狗刨食
现在这种情况好像挺多的
24楼 飘浮
学习了,谢谢
23楼 Jane琳
让我想到一句话,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22楼 雪衫霓裳
我觉得你做得好,你们老板也支持得好,HR同意支付补偿老板不同意的大了去了
21楼 苏伦阿萨辛
你这里有几个重点,第一,你们公司确实比较人性化而且符合规矩,劳动合同什么的都正常签订!第二,你们辞退员工本身就是给补偿金的,这就首先避免了一些纠纷!第三,补偿金的金额作为HR的你可以做主!三点是我们做HR最想要却最难得到的!很少企业会像你得企业一样!
阿拉蕾123456
@苏伦阿萨辛:同感
AnnQueen
@苏伦阿萨辛:同感
mfmy9999
@苏伦阿萨辛:同感,现在很少企业能做到这么规范和人性化,能按照法定的给就不错了,更谈不上多给,HR也没有这个权限说给多少;另外,国企不能代表更多更多的民营企业;
Kathy0511
@苏伦阿萨辛:现在很多企业就不给这些,然后让HR去处理
20楼 不知不觉改变
xuex
19楼 小小蝌蚪HCX
象楼主这种有担当、有社会责任的单位很赞。
18楼 呀呀LI6
谢谢分享
17楼 是小九呀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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