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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题目中阐述的内容来看,该外地女同事极可能是带着侥幸的心理来试试看能否“捞到奶粉钱”,虽然受“高人”指点,但也不一定是信心满满。为打击其侥幸和嚣张,给观望者一个明确的榜样或回复,我认为,可以按照如下逻辑来思考。
1、 咨询公司法律顾问。
虽然公司领导和HR部门有一定处理劳动纠纷的经验,但类似三期女工的情况并不一定处理过,所以还是首先应当将情况全部细致的给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讲解清楚,征询他的专业意见,从哪些证据收集着手,如何收集,何时收集完成等。包括如何先拖住稳住这位女员工,然后同时安排人手进行相关信息和证据的收集。
2、 详细收集有利证据。
通盘来看,可以有如下证据供公司和HR部门来收集:
(1)找那名同事。那名同事替她办了离职手续,有其代为签的字,一定会说出他们之间交流的实际情况,包括如何交待替她办、如何办、为何办、何时办手续等,现在只要再找其面谈一次,当然有其他同事参与更好,只要用心录相和录音,如果能够当时做成谈话记录并让其签名最好了(当然不太容易,可以提一下,如果不愿意就算了,也不宜用其他条件来威胁或诱惑),不管今后仲裁、诉讼是否采信,从某种程度上也能起到一定作用,还可以促使这位同事可能出来作证。
(2)找她的家人。翻出员工入职登记表,找到其紧急联系人或家人的联络方式,用公司座机联系,弄到录音功能,进行如下顺序交流:我是某某公司某某部门的某某某,今天是某年某月某日受公司委托前来对您小孩和全家人的关心,然后寒喧几句;进而问女同事现在还好吗?为什么离职不来上班了?委托了哪位人士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当时离职是她提出来的吗?大概是什么时候委托谁来办理离职手续的?如果其事先有准备拒绝回答或不配合回答,还可以找其他相对没有这么亲近的联系人再了解情况,总之,可以找二至三个联系下,收集的信息和情况就会多一些。
(3)找其他同事。最好找原来与她比较亲近的同事了解,而且最好是已经离职的找二位、在职的也找二位,同时做好录相录音或记录签字,当然,可以先铺垫式的做些劝导和思想工作,再让其说出实情是最顺理成章的。
(4)上级找她本人。可由其直接上级打电话给她本人,同样录好音。一般来讲,员工与公司领导或HR部门可能有成见或心理防御,但与其朝夕相处的直接上司一般关系不错,许多真话会不由自主的说出来。当然,公司领导要事先与该直接上司沟通协调好,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预先做好回答的准备,包括如何有技巧的提问等。
(5)同事找她本人。可用其曾经最好的同事或老乡给她打电话或吃饭聊天,同时录相录音,主要问询家人和小孩现在情况如何?当初是怎么请假、离职和委托办理离职(包括其中原因)的?后来又是听哪位高手指点决定来试试能够拿点奶粉钱的?就说公司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表达一定的抱怨,自己今后也可能会走这一步,希望搞点经验。
(6)潜去其老家。根据其简历或身份证或同事或家人提供的联系地址,公司派人前去收集证据(必要时可请“包打听公司”),找到其家人或亲戚或邻居,以曾经同事或单位领导的身份表达关心之情,并送去看望的礼品。同时问问:小孩身体怎样?她现在在哪里上班?原来在哪里上过班?为什么离职?大概是什么时候离的职?是自己办的离职还是委托谁办理的?总之,只要用心,讲求方法、做好准备,带好录相录音的器材,如果进行了认真记录,然后说“为了回公司交差,请表述者配合下看完后再签名确认”(面对诚实的乡亲可能会奏效)那将更有效,只要发挥好不露出破绽,是可以收集到一些有用的资料和信息。
3、将证据送劳动局。
以上六个收集证据的方式多少都会有所斩获,法律顾问再经过消化思考,形成专业的意见或者给某些熟识的法律工作者打招呼(主要说明这确实是“敲竹杠”的违法行为),将相关资料送劳动局,同时说明事情的详细过程,加之公司平时的关系维护,劳动局一定不会成为其帮凶的。
4、然后找其本人面谈。
可由HR人员和法律顾问一起给予说明,同时录相录音,其行为性质涉及到哪些可能违法的行为(包括敲诈行为),希望认识清楚,国家法律不仅仅保护劳动者正当权益,也会保护用人单位的正当权益,同时,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也会进行处罚,这可能不只是劳动合同法,甚至民法、刑法都可能涉及到。做过的事说过的话是本来就存在那里的,不是后来反悔就不存在的,人在做,天在看,良心和事实有时会出卖自己的语言和行为,反驳得越多说明心里越虚,主动提出辞职并委托同事办理离职也是在清醒和理性状态下做出的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希望想深刻一些,同时注意到法律后果,无理取闹、仲裁、诉讼的成功率、时间浪费是否适合自己实际情况。
如果静下来理性处理,配合公司做好自己主动离职及工作交接的手续办理工作,公司也会考虑一定的路费和慰问金,但不可能是漫天要价、狮子大开口,只能是象征性、人道援助,否则一分钱也没有,可能还会保留以“敲诈行为”起诉你的权利。
5、坚决奉陪到底。
对于其不听劝,不到黄河心不甘、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棺材不掉泪时,一定要走仲裁或无理取闹的,公司一定不能手软,决不能出现“拿钱走人”“给钱消灾”的做法,要积极应诉或寻求110和社区帮助,必要时进行反诉,直至最后的二审判决,让她吃尽时间、精力、精神的苦头,能不能拿到或者能拿到多少钱再说吧。
6、将结果进行公开。
如果马拉松的过程,可以在公司大会、小会上进行以HR部门工作人员和知情的部门领导为主来进行讲解,让所有员工都清楚这个过程。特别突出那位曾经的女员工精心设计陷害公司的险恶用心,同时说明其上级领导多么关心爱护她,公司曾想如何提拔她等,可她却用歪了脑筋,是公司不齿的人,是没有诚信的人。教育大家广泛开展“做诚实守信的人”的征文、演讲、工作标兵等比赛活动,全面弘扬公司正能量、树立员工正气,打击和批评歪风邪气。
当然,没有必要将全过程的资料、结果和详细信息都进行展示和公布,可能会让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学到“如何更好的来对付公司”,所以,重点选择有利公司的信息来宣传是比较恰当的。
198楼 EVA许芳
电话录音在本人未知情的基数上,这个法律参考性有待确认。
197楼 中山敏
对于“详细收集有利证据”这一条,我相信除了HR人员的岗位职责没办法必须硬着头皮去做,其他人员恐怕不会配合帮忙收集证据的,大家都不想得罪人哦。
196楼 大金钩
还好现在的公司男生多,不过自动离职的也不少,一般3天没上班我们就发通告,要求其在7个工作日回来报道补手续,逾期补回来的就视为他主动离职
195楼 爱雪琦
我想了解,如员工超过产假未回上班,我们可以让她承担所有保险费用吗?包括单位和个人的?
194楼 qingyinhk61
没经过对方同意的录音是不是不能作为证据的?
193楼 zhuzhu9701
学习了。
192楼 紫英0410
不能同意更多
191楼 我不喜欢你
值得学些,很实用
190楼 风十二
我觉得找熟悉的员工录音,员工说不定不愿意,一、本人人家是很好的同事关系二、录音就是把同事给出卖了,等下听着录音知道是被同事出卖了,员工会不会找同事麻烦???
189楼 宋小样
为什么不在他突然消失时候给他发挂号信啊什么的,应该公司制度也有像无故不来上班几天会有什么处理措施吧?为啥子本人不来签字不给他发挂号信给他之类的嘛。。。一定要拖到最后就该成定时炸弹了-,-
188楼 独特誘惑
这个案例看出,这个公司员工离职管理上还有很大的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即便是公司收集到相关证据,估计花销可能会比给离职补偿金更多,还不如公司按劳动法律走,给予离职补偿金,就当为公司不健全的制度提个醒!
187楼 坏萝莉
我是一个初来乍到的新人 我以前觉得这个行业有点象征公司至高无上的权威 为公司引进人才 人才使用 怎么感觉现在像是法院判立原告和被告呢 我们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 但是不能说明事都拿法律说事吧 可能是我太天真了 一方面保护公司一方面保护自己 我也不知道怎么弄了 公正 公平吧
186楼 嫣媶
偷偷录音算不算违法?
185楼 vicky03
谢谢,学习了
184楼 孤烟3直
公司的管理有漏洞,,,
183楼 爱心
学习了
182楼 我就是小廖
感谢分享!
181楼 马上催
好!提供了广阔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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