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把好新员工入职时这个“入口关”,可能就会导致后期“请神容易送神难”的毛病,甚至让有些别有用心、早有居心的人得逞,正如我们吃饭一样,如果不注意入口时的卫生、生熟、冷烫等,就会导致食积、肚疼甚至其他严重的疾病。
可以说,员工稳定与否、能力强否、业绩大否,与这个“入口关”的松紧把控直接紧密相关,这正好是HR部门义不容辞的天职,当然,直接或间接与用人部门或公司领导也相关。
为此,结合多年的经历,根据可能遇到的问题,大致罗列以下5种应对办法:
1、脚踏两只船的
主要指未与前家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即未提供离职协议书)就来入职的,尤其是技术、销售、高管或带有保密性/竞业性较强的岗位,即使是一般的普通工人,也必须要注意。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竞业限制和保密等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录用了未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员工,将承担连带责任,这个责任既可能是经济的,还可能是民事的,就要看当事员工在原单位可能留下的后遗症来决定了。
针对这样的情况,应对的办法可以是:对于不提供离职协议的,既可以暂时不予录用,也可以电话或去函原单位,以确认是否真正离职,确系离职,当然可以录用,如果未离职,最好不要录用,可以录用第二、第三人选,如果要录用,既要求当事人手写承诺与“原单位遗留问题本公司无关,系个人全权负责”之类的承诺,还需向上级层层书面汇报,征得上级签批后才录用,这时就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
2、入职证件缺失的
入职证件可以分两大类,一是必需的,二是一般性的。
必需的主要包括:身份证(或户口本)、离职协议(首次工作者不需要)、健康证明等。
一般性的主要指:毕业证(含学位证)、照片、家属证件、居住证、社保证明、资质证、奖章奖状、竞赛成绩等。
必需证件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办入职手续。如果没有身份证,就安全可能是犯了什么罪的人或者黑户人员,如果后期司法机关追查过来,恐怕单位脸上也是无光的;如果没有健康证明或体检,极可能有这样那样不可能告人的健康问题,这更要引起重视,如果入了职,是随时可能在岗位上出状况的,影响工作不说,单位还得承担相应的医疗责任。
一般性的证件,如果单位强调了的,还是不能缺的,如果实在提供不出来,我认为不影响入职,只是必须降档使用,也就是符合“没有这个证件”的岗位,这就需要向当事人讲明情况,不同意就只能别入职了。比如:没有毕业证,如果岗位规定了必须达到何种学历的毕业证,就不能录用,实在要录用,就让上级领导签字吧,如果只能提供较低档学历的毕业证,若能基本符合岗位要求,只好降档录用了。
3、不及时买保险的
任何人什么时候出现任何伤害都是可能的,我们经常听说刚刚办好入职手续不到1小时,员工就在培训现场摔倒受伤了,按社保法规定,治疗的所有费用及其他补偿应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的。
怎么来应对?我认为,单位要在办入职手续的同时为员工购买社保或者雇主责任险,特别是那些伤害风险较高的岗位,不要去节约买保险的钱,一旦出现大的伤害,如果单位实力不够强的话,可能让单位大伤元气的。
4、未入职就起纠纷的
这一般是指,员工来入职时,认为入职时所见到的薪资福利与应聘时的不一致,经过协商未达成一致,不能办入职,但也不想离开,而是不依不饶的要“讨说法”。
对于这样的事情,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应聘时明确的证据(比如OFFER中的薪资约定),到哪里,他都是有胜算的,如果双方都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即使到了劳动监察或社区、街道办那里,他们也会劝用人单位息事宁人、拿钱消灾。
处理这类事,一般来讲,只要当事人的要求不过分,就满足和答应他吧,权当买一个教训。
要想避免出现这样的事情,HR、各级领导和用人部门就不要随便承诺应聘者,最好由HR部门这个唯一的窗口来对应应聘者关于薪资福利的问题,而且最好不是口头说,要落实到纸面上。
5、入了职迅速消失的
主要指办理了入职手续,在入职培训学习的期间,不告不讲的悄然离开。遇到这类情况,要立即这样处理:
电话当事人,能联系上,就通知其及时回来,讲明不回来的后果,最好采取录音;联系不上当事人,就联系其紧急联系人,同样讲明相关情况,限期回来,同样录音;当事人、紧急联系人都联系不上时,就要通知派出所寻找或登报通知其回司上班。通知后,要随时跟踪事情进展。
虽然这样的消失,达到一定天数后,单位可以按旷工来给予辞退,但如果在达到旷工天数的这些天里,当事人出了任何伤害事故,用人单位恐怕是难以全身而退的,或者说,如果单位对此情况不理踩,几天后,当事人突然来到单位要求继续上班,这时,单位就难以有正当理由拒绝了。
这样的情况出现是防不胜防的,目前来看,就是让员工尽量多写几个紧急联系人,就当场电话确认其紧急联系人的电话是畅通可联系上的。
只有把可能将要出现的问题尽早控制在入职这一关,今后带来的员工问题、纠纷才会少些,这既是对员工本人负责,更是对其他员工的公平性对待的体现,更是对用人单位员工整体性素质提高负责,是HR部门应当牵头并向公司相关部门、领导普及的工作,只要大家都具备把关的意识和能力,才能提高识别和判断“不适合入职员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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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楼 半夏wxx
老师的新书已经列入我的书单计划了,等拜读了再给您讨教。我们公司刚就遇见了这样的一个问题,我很苦恼。想请老师帮忙引导下,我们公司是呼叫中心,招聘的是客服工作人员。有一新员工的面试四环节中告知的自己有小孩,四个月大。不用哺乳,吃的奶粉。但在我们岗前培训结束刚办完入职手续,就申请哺乳假。面对这样的员工,我们改怎样处理呢?也知道在三期的女职工需要特别防范,但明显她是有备而来的。也不可能一律在三期的女职工都不考虑。希望能得到老师的指点。。。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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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四茅毛
非常好,尤其无辜旷工的员工应及时跟踪这条,以前我都没觉得这条风险大,今天算是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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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秉骏哥又出新书
38楼 52summer婷
谢谢分享 受教真的 现在招聘确实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37楼 三木一子
还是考虑的比较周全!写的不错值得借鉴!
36楼 令狐不会冲
学习了 ,没想到一个新员工入职就有这么多该考虑的情况。
新书拜读中,都是很实用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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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出书了!为您高兴,为您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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