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公司薪酬制度(试行方案)
一、总则
1.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
二、工资结构
2.1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季调整一次。
2.4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缺勤、扣款(含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
2.7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发”项补发。
三、工资系列
3.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3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品质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3.4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营销、推广及相关工作的职员,包括市场本部及驻外机构所有职员。
3.5职员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附一《薪等薪级对照表》。
四、工资计算方法
4.1工资计算工式:
实发工资= 应发工资+补发项目-扣除项目
应发工资= 固定工资+浮动工资
固定工资= 基本工资+技能工资= 工资标准×固定工资系数之和
浮动工资= 考勤工资+绩效工资= 工资标准×浮动工资系数之和
4.2工资标准的确定:
根据职员所属的工资系列\职务,确定职员薪等薪级.再确定对应的工资标准。参见《薪等薪级对照表》。
4.3;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的标准系数设定:
设标准为1,;固定工资标准系数为A,其中基本工资、技能工资标准系数为别为A1、A2,则A=A1+A2; 浮动工资标准系数为B,其中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标准系数分别为B1、B2,则B= B1+B2; 详见下表4-1:
表4-1:工资项目标准系数高级定
工资系列 |
固定工资标准系数(A) |
浮动工资标准系数(B) |
合计 |
基本工资(A1) |
技能工资(A2) |
合计 |
考勤工资(B1) |
绩效工资(B2) |
行政系列 |
0.7 |
0.3 |
0.4 |
0.3 |
0.1 |
0.2 |
技术系列 |
0.7 |
0.3 |
0.4 |
0.3 |
0.1 |
0.2 |
营销系列 |
0.5 |
0.3 |
0.2 |
0.5 |
0.1 |
0.4 |
4.4固定工资计算方法:
固定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工资标准*(A1+A2)
4.5浮动工资计算方法:
浮动工资=考勤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标准*(B1*C1+B2*C2)
其中,C1为考勤考核系数,C2为绩效考核系数。确定方法分别见下表4-2、4-3
表4-2:考勤考核系数(C1)确定方法:
C1=初始值1—扣除值
考勤结果 |
C1扣除值 |
旷工 1 天以上 |
1 |
病、事假每请一天 |
0.25 |
月累计迟到/早退每满5次 |
0.5 |
月累计迟到/早退时间每满1小时 |
0.5 |
1次事前未办请假手续 |
0.2 |
表4-3:绩效考核系数(C2)确定方法:
考核成绩 |
考核成绩含义 |
占职员总数的比例 |
绩效系数C2的取值 |
A |
良好 |
20% |
1.1—1.3 |
B |
合格 |
60% |
1.0—1.1 |
C |
基本合格 |
15% |
0.6—1.0 |
D |
较差 |
5% |
0 |
五、薪级调整
5.1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实习期满,或招聘人员试用期满,试用考核合格,符合转正条件者,应办理转正手续,重新确定薪级(参考薪等薪级对照表中的工作年限、学历标准)。
5.2公司根据每年的四季平均考核成绩,重新确定所有职员的薪级。平均考核成绩采用“SABCD”评分制。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的对应关系规定如下:
表6-1. 绩效综合考核与薪级调整幅度对应关系
平均考核成绩 |
考核成绩含义 |
薪级调整幅度 |
备注 |
S |
优秀 95分以上 |
上调2级 |
职员薪级调整的上限为职员考核时担任的行政或技术职务的薪级上限。 |
A |
良好 90分以上 |
上调1级 |
B |
合格 75至89分 |
上调0.5级 |
C |
基本合格 60至74分 |
上调0级 |
D |
较差 60分以下 |
下调1-2级 |
六、工资发放
6.1职员每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月20日,如遇节假日应提前。
6.2职员离职时的工资结算方法,按职员离职管理程序的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7.1所有职员的工资均为公司机密。管理权限的上级可以向下了解薪酬状况,其它横向与向上了解薪酬都属于严重违规。任何泄露、探听他人工资者,一经发现,予以一次书面警告,并处200—800元的处罚。
7.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起草,总经理审核签字生效。
附:不同工资系列工资计算案例
例1:设一名享受行政工资系列的职员,薪资为3.3级(即三等第3级),工资标准为3000元,当季考勤考核系数为0.8,绩效考核系数为1.2,则其工资项目分别为:
固定工资项目 |
应发金额(元) |
浮动工资项目 |
应发金额 |
基本工资 |
3000*0.3=900 |
考勤工资 |
3000*0.1*0.8=240 |
技能工资 |
3000*0.4=1200 |
绩效工资 |
3000*0.2*1.0=600 |
固定工资合计 |
2100 |
浮动工资合计 |
840 |
应发工资合计 |
2940元 |
例2:设一名享受技术工资系列的职员,薪资为3.3级,工资标准为3000元,当季考勤考核系数为1.0,绩效考核系数为1.2,则其工资项目分别为
固定工资项目 |
应发金额(元) |
浮动工资项目 |
应发金额 |
基本工资 |
3000*0.3=600 |
考勤工资 |
3000*0.1*1.0=300 |
技能工资 |
3000*0.4=1200 |
绩效工资 |
3000*0.2*1.1=660 |
固定工资合计 |
2100 |
浮动工资合计 |
960 |
应发工资合计 |
3060元 |
例3:设一名享受营销工资系列的职员,薪资为3.3级,工资标准为3000元,当季考勤考核系数为0.8,绩效考核系数为1.2,则其工资项目分别为:
固定工资项目 |
应发金额(元) |
浮动工资项目 |
应发金额 |
基本工资 |
3000*0.3=600 |
考勤工资 |
3000*0.1*1.0=300 |
技能工资 |
3000*0.2=600 |
绩效工资 |
3000*0.4*1.2=1440 |
固定工资合计 |
1500 |
浮动工资合计 |
1740 |
应发工资合计 |
32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