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到一位小伙伴问到关于停薪留职的几个问题,我按照之前处理的方式做了解答,但怕因为自己的回答不够专业而误导了小伙伴,再次咨询了律师的意见,以下问题的答案,也仅供参考,同时附上查询的相关资料,当是给自己科普,同大家分享。觉得有用的资讯可以选择性借鉴。
小伙伴的问题:
1.员工停薪留职最长能多久?
答:建议和员工协商约定,最好不要超过一年,
原因:1、现工作内容信息更新较快,员工脱岗太久之后,返岗继续工作会花较长时间培训适应工作节奏等,不利于员工自身的职业生涯发展,如培训后还未胜任新工作,又影响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2、停薪留职期间,员工和公司仍具有劳动关系,公司有履行对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但因员工本身未劳动,因此产生一系列的意外情况由公司承担责任,其中的隐患较大。
2.期间企业是否必须要为其购买社保?不买的话算违法吗?
答:要购买,建议的做法是和员工在停薪留职之前就约定好,同时将停薪留职期间的社保费用从工资中预扣,如工资不够扣除,请员工本人补交齐社保差额至公司账户,方可购买;否则,如费用不够扣除,联系员工后到截止日期内未及时补齐,则停止为其购买社保。
(如员工要求自己购买,请一定在停薪留职申请中写明,且签字确认。)
3.如果在停薪留职期间过了劳动合同期限该怎么处理?
答:根据律师建议,停薪留职期间过了劳动合同期限,视为解除劳动合同,但个人认为不太妥当,建议和员工本人再沟通,咨询何时返岗,看是否能够延长合同期。做一个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延长期限。(个人建议,未经过法律途径核实,请慎用,如有此想法者,建议再咨询下律师再做下一步操作)
4.停薪留职期间发生意外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答:是的,公司要承担相应责任,但根据资料查询,工伤不属于承担范围,因为在此期间,员工并没有工作,不存在工伤一说。
5.停薪留职期间是否可以去其他公司上班?
答:不可以,在没有经过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再和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涉嫌严重违纪,公司可以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如真有此情况,建议收集到相关证据)
6.办理停薪留职应注意哪些方面?
答:1、员工必须出示停薪留职申请书,签字盖手印确认;
2、停薪留职申请书内容详尽:员工、身份证、停薪留职开始和截止日期、部门意见、员工的联系方式和地址等信息。
3 、请附上公司对员工停薪留职的规定,约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让员工签字确认,说明他了解此规定,且会遵守规定。如:停止发放工资,停薪留职期间不享受公司的相关福利,停薪留职期间不累计工龄,社保购买的方式选择等。
4、说明返岗前提前告知,如不再返岗,请及时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如到期10天内未返岗,视为自动离职,公司与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这些都请在停薪留职制度上约定,说明)
5、一定要让员工留随时能够联系到的联系方式。
7、员工停薪留职对企业会有哪些利弊?
答:个人认为是弊大于利,后来思考了一下,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吧。
利:员工如确实有急事和特殊情况需要花长时间处理,停薪留职给他提供了一个保留工作的机会,特别对于公司的老员工而言,一是会增加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而是对于新手和熟能生巧的老员工而言,公司也减少了人力培训等成本。
弊:1、因为员工与本单位还是处于劳动关系,其中公司就会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而员工本人是暂时没有履行他的义务的;2、社保问题:一是缴费问题,二是费用报销问题,三是员工发生意外,公司会承担责任问题;3、如员工去其他公司上班,公司没法查询到,也无法核实,即使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公司也无从知道,这大大增加了用工风险。4、岗位编制问题,如果此有岗位编制,这个员工又占用了编制,导致部门的人力资源减少,对部门有一定的影响。
资料查找和收集
1.原停薪留职人员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部颁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劳动部劳部发[1996]3 54号文件规定,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作岗位,而职工又愿意到其它单位工作并继续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可以变更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不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停薪留职后养老保险该怎么交?
如果和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话,企业就应该负责合同约定好的养老保险的交纳工作,不能推给个人。如果劳动者离开了原单位,那么他以前交纳的养老保险依然有效,可以继续交纳。
3.停薪留职受伤的可认定为工伤吗?
不可以。首先,既然是停薪留职,只是留给他回来时的一个工作岗位,是否原岗位,企业有权决定,停薪已在事实上说明他在留职后没有从事原单位劳动,所以才不支付工资。其次,工伤保险费是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的,既然已经停薪,工资总额中当然不应该包括“工资”。
4.单位有权干预停薪留职人员从事的职业吗?
无权干预。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从事的职业,只要是国家法律、政策明令禁止以外的,个人可以做出选择。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属合法的经营,单位规章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应以国家的法规、政策为准。5.停薪留职违约致劳动关系解除能否得补偿?不能得到经济补偿。“停薪留职”合同有一定特殊性,有的合同制工人对劳动合同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抱无所谓态度,甚至不辞而别,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用工单位和合同制工人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
停薪留职的知识科普
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
停薪留职是80年代初的事物,《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
劳动法停薪留职具体规定如下:
(一)停薪留职的对象
停薪留职的对象,主要是企业中富余人员、企业的科技人员、技术工人以及其他职工要求到我省城乡创办、领办企业特别是到乡镇企业、贫困地区从事科技开发、承包、兴办开发性企业的,也可以停薪留职。
(二)停薪留手续的办理
1.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批准。企业与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
合同由双方共同商定,其内容应当包括:停薪留职的期限(不超过3年)、停薪留职期间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的处理、工龄计算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所在单位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2.停薪留职职工在合同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复职,原单位无法安排的,可以按照省劳动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劳动制度改革,为企业安置部分富余人员的意见》(劳计字 [1992]第161号)处理,如果原单位并入其他单位或已撤销的,由合并后的单位或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无法安排的,也按照省劳动局劳计字(92)第161号文件规定处理。
(三)停薪留职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
1.工资待遇问题:在停薪留职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包括房贴)等,本人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
2.劳保福利待遇问题: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不享受原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劳保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
3.工龄计算问题: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缴纳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不缴纳的不计算连续工龄。其缴纳的数额(含个人缴纳部分),不少于职工在停薪留职前月工资总额的25%,职工停薪留职期间或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符合退休年龄时,由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4.工伤事故处理问题: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聘用的,正常死亡或伤亡或发生伤亡事故,由聘用单位负责处理,造成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其各项费用由聘用单位负责。
职工停薪留职后自谋职业的。如发生正常或意外伤亡事故的,一律作为非因工处理。其抚恤费用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发给。
5.职工在停薪留职合同期满要求继续停薪留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向原单位申请,经批准后续订停薪留职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后又未办续订手续的,15天内不回原单位报到的,原单位可以除名。
6.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司法机关送去劳动教养、被判刑的,原单位可以按辞退或开除处理。
(四)有关规定
1.职工经企业批准停薪留职的,其在原企业的工资总额,可以由原企业留作工资储备金使用。
2.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要求调动工作的,原单位应当支持。如属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必须双方协商,经企业同意的,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3.经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不得私自带走原单位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成果,对私自带走技术资料或科研成果的,或因私自带走技术资料和科技成果给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职工和受益单位应当赔偿。
4.经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不得私自带走原单位的工具设备特别是精密仪器,一经发现,由原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送交当地司法部门处理。
5.对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原单位应当帮助安置好他们的家属生活,如住房、子女上学等,不能歧视。
6.执行停薪留职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仲裁机构协调处理。
7.本通知不适用于劳动合同制工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停薪留职可参照执行。
10楼 桃子水果糖
学习了 现在相关的法规还在实行中吗?
9楼 丢丢小气
非常详细,感谢分享~
8楼 nd_never
学习了,顺便收藏下,谢谢分享!
7楼 杨清灵
很系统的分析,收藏了,以备不时之需。
HR欢欢
@杨清灵:呵呵,就是,用的时候方便点
6楼 渔人
听说还行
HR欢欢
@渔人:哈哈,你听谁说的
5楼 周末
长姿势了,感谢
HR欢欢
@周末:亲,你长的是哪个姿势,剪刀手的姿势么?呵呵
4楼 痔疮犯了
写的不错,赞一下
HR欢欢
@痔疮犯了:谢谢,看你名字我就晓得你很内涵,哈哈
3楼 在风雨中
嘿嘿,占个位
HR欢欢
@在风雨中:荣幸荣幸
2楼 沐沐
嗯,加油哦
HR欢欢
@沐沐:谢谢,一定继续努力
1楼 言言56
收藏了!非常感谢!
HR欢欢
@SUN秋:呵呵,希望对你有一点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