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就经历了一个偏激的求职者:一位应聘机电维修工的求职者,在网上看到公司的招聘后,打电话反复咨询了多次,后又来公司面试,到车间现场察看,经主管设备领导测试专业技能,同意试用。公司试用期为一个月,一个星期内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满签订劳务合同。
到了第三天,设备部主管发现此人十分偏激,不适宜在维修岗位,要求人力资源部劝退此人。人事专员把他请到办公室转达了设备部的意见,并同意给他结算三天报酬。他不但不同意,反而要去告公司违反劳动法,而且要赖在公司不肯走,你吃什么他就吃什么,反正不走了。搞得象孙悟空大闹天空撒泼似的。人事专员无奈打电话让我去说服他。
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难缠的求职者,讲道理对他来讲根本没用。后来他提了两个条件,如果答应就立马结账走人。第一个条件是:两天半的时间按一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结算;第二个条件是:继续上班,满一个月如果不录用,再结账走人。
我直接拒绝了他的两个条件,按公司规定试用期内有权不予录用,提前解聘;设备部已认为此人偏激的性格已存在严重的人身安全隐患,不可能再试用一个月。
在他提出的条件不能满足的情况下,此人表现出了极度的偏激:我无脸回家,不答应条件我就死在宿舍里。说完他就回宿舍关上了门。
我还是第一次感到了对求职者的害怕,要真有个啥事,这责任我可承担不起。我让人事专员守在他门口听动静,自己出来赶紧打电话求援。
公司有驻点的司法人员和民警,于是,我先给驻点的司法工作人员打电话求助,请他过来调解,不巧的是他不在家,出差在外,听了我的简短汇报后,他建议赶紧请民警处理。
于是,我请示公司领导,领导给派出所打了电话,几分钟后民警过来了,我把相关领导及当事人请到会议室。民警首先询问那位机修师傅,讲了一大堆,民警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明确指出他的要求是不合理的,说派出所的民警都有试用期,而且长达一年,在一年内,随时可以辞退,因为民警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是短期内就可以考察的。
最后,民警调解公司按临时工支付报酬,公司领导巴不得他马上离开,当场就让出纳给他结账。我让人事专员守着他清理行李,目送他离开厂区才放下心来。
尽管偏激的人遇到的机率不是很大,但说不定哪一天你不小心就碰上了。如果不是亲身体验,你不可能明白有多么可怕。公司的机器设备到处都存在着安全隐患,偏激的人万一头脑发热,随便搞点破坏,后果都难以想象。不管他是真偏激还是假吓唬,直接走司法程序,公平公正,且无后顾之忧。
42楼 碧海银天
贵公司的很多做法不是很认可,民警试用期一年?
41楼 爱你不是23天
普通民警调解就是走司法程序吗?与其说叫普通民警调解就是所谓的司法程序,不如说是你报警叫警察来吓唬他,而不是他吓唬你们公司,不然他怎么会就妥协了呢?
40楼 释乐儿
有个疑问:“一个星期内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满签订劳务合同。”为什么只签订试用合同,而且试用期满签劳务合同呢?
感谢分享,学习!
仙桃阿祥
@释乐儿:本地的员工流动性很频繁,一年以内的员工占30%,一个月以内流动的员工占10%,很多人都是在一星期内说走就走,所以公司内部面试时口头约定,普通员工培训期一个星期,员工觉得适应公司的工作就签订劳务合同,但有些员工要求试用一个月,要求签订试用合同,满一个月如果不做了,员工担心公司不付工资,就以试用合同为文字依据,一般我们会根据员工要求来订。
仙桃阿祥
@释乐儿:试用期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应聘者与企业在磨合期更好的双向选择。对企业来说,作为正式确立劳动关系的过渡期,有利于企业对应聘者进行合理的考察与核验,以此判断应聘者是否适合企业发展的需要,以此作出评估,确定企业和应聘者是否有继续合作的可能性,以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但是,目前的法律环境,已经不允许企业和员工单独签试用期合同。
释乐儿
@仙桃阿祥:哦哦。
释乐儿
@仙桃阿祥:嗯,的确是这样,一方面是国家法律,一方面是企业成本。
39楼 宁波二木头
碰到这样的人真是和头疼,又不能简单化处理避免激化矛盾。现代社会心理不健全的人也不少,面试时一定要注意,但有时真是防不胜防
38楼 娥lcbsw
我们公司以前也有这样一个非常偏激的员工(老员工介绍的),平时不怎么愿意和同事说话的,后来同宿舍的员工反应她经常三更半夜的发QQ空间说说,有时还会大半夜的自言自语,都是一些特消且极端的言语,(比如好累,真想离开什么之类的)看着都吓人。后来经过了解,原来其从小在单亲家庭中长大,平时和家里人的关系也不好,在大学期间,班主任也建议其去看看心理医生什么的。由于心中缺少爱,所以一遇到一点挫折就容易走极端的那种。考虑到工作的性质是经常要和客户沟通的,这种性格好像真的不太适合,所以在试用期间公司决定还是以劝退为主,但是结果大家可想而知的,后来还是联系了其大学同学过来接走的。不然指不定会出什么事呢。以后面试的时候还真是要多留点心了。
37楼 月名山
学习了
36楼 六国归秦
"按公司规定试用期内有权不予录用,提前解聘",好像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
菜鸟泡泡
@六国归秦:是符合的,试用期不符合公司任职资格可以提前解聘
六国归秦
@菜鸟泡泡:
劳动合同法说的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不是不符合公司任职资格.
风轻云淡淡
@六国归秦:这句话不符合逻辑。但是试用期内可以提前解聘是合法的。
六国归秦
@风轻云淡淡:试用期是可以提前解聘,但是依据的条款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等,而不能依据“公司任职资格”,这是两码事。因为你在录用的时候,也许降低了本来的任职资格,比如任职资格要求本科,应聘者是大专,你也明知他是大专的情况下录用他,那就不能再以他不不符合任职资格来解聘。
六国归秦
@风轻云淡淡:之前涉及到过试用期解聘的官司,试用期解聘,如果不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纪”等解聘的,属于违法解除,要承担双倍补偿。
闻非未必非非
@六国归秦:那我想请教一下,如果真的发现员工试用期不适合公司,想劝退。那如何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呢?录用条件都是很简单的,无非是硬性的大专以上,几年经验,什么岗位。这条件甩出去,大把的人都符合书面条件。但是这个人不行,不积极,懈怠,性格偏激。这些都不可以算作违纪,照你这么说不能解除关系?试用期内员工只要符合书面标准,无重大违纪情况,解除关系一律算违法吗?
六国归秦
@云中自有锦书来:
录用条件可以在录用通知书里详细说明,比如完成什么样的工作标准视为符合录用条件。
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还有其他条件:比如伪造工作履历、严重违纪等(不积极、懈怠、性格偏激,会出现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与员工争吵等行为,公司可以规定属于违纪行为,若干次普通违纪视为严重违纪)。
凡事讲求合情合理合法,好多时候,一个员工试用期和公司磨合不好,大部分是协商解除的。
之前涉及过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结果法院说过一句话“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应该由企业在录用时就确定过了”,意思也就是说: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这一条几乎也是没法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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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xixi1155
谢谢分享真实案例及解决办法。
34楼 雀变
对于此类难缠之人,就适合下“重刑”,待他一旦来单位滋事时,就叫保安或警察将其训服,不能留与他一丝商量和非份之想的余地,否则,公司正常经营秩序都将无法开展下去的。
33楼 低语
光看着都心惊肉跳了。想到我三年多前,被他们骗过去面对一个那么偏激的人,把他赶走,毛发未伤,但心惊肉跳,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太大胆了。
32楼 Linda姐
说实话如果在面试的过程中发现了某些面试人的性格比较偏激。我一般都是会礼节性的结束这场面试。而且我私下认为这类人都是绝对自己特别牛逼,别人都不行!所以你还真的不能因为“你不行作为理由”来拒绝他。即使要辞退他,拒绝他,你都要注意说话技巧,比如,你真的非常优秀,但是我们这里目前的岗位可能不能充分发挥你的才能、、、诸如此类!
越是有问题的人,和他们说话一定要越小心!因为他们其实根本没有办法沟通!
31楼 emellys
请教楼主,请问按照临时工结算工资是什么标准?是实际出勤天数吗?还是协商的一个金额
仙桃阿祥
@emellys:参照当地行业协商的一个金额,比如电焊工月工资4000元,临时请人的话就是200-300元一天,根据工作量。
30楼 Amiable
签试用合同不对吧?没有单独签订试用合同一说啊
仙桃阿祥
@Amiable:试用期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应聘者与企业在磨合期更好的双向选择。对企业来说,作为正式确立劳动关系的过渡期,有利于企业对应聘者进行合理的考察与核验,以此判断应聘者是否适合企业发展的需要,以此作出评估,确定企业和应聘者是否有继续合作的可能性,以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但是,目前的法律环境,已经不允许企业和员工单独签试用期合同。
仙桃阿祥
@Amiable:我们不是所有应聘的员工签订试用合同,只对少数技术人员。
六国归秦
@Amiable:单独签订试用合同,极有可能被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法律风险较大.
Amiable
@仙桃阿祥:那就是明知故犯咯,有法律风险啊
29楼 范丽娜
谢谢分享,学习了
28楼 宫静
谢谢分享,学习了!
27楼 lucyzhu
学习了,感谢分享
26楼 Dxve
也是头一次了解到这个案例,学习到不少,感谢分享
25楼 真香预警
偏激的人,招人的时候也有遇到过一次。。这个报警我给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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