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合同到期不续订,是否能够要求企业支付年终奖?假定合同6月份到期,员工不同意续订,员工是否能够要求公司支付一半的年终奖?公司是否可以不支付?
劳动合同上关于薪资的条款: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方法,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 1100元/月,其他薪资福利待遇具体按甲方内部文件《薪资管理办法》、《福利管理办法》执行。甲方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基本工资。
(薪资条上显示把年终奖定义为浮薪,浮薪包含在年薪内,以下为薪资条部分内容,数据为假设)
月薪标准:3500.00元
目标浮薪:7000.00元
目标年薪:49000.00元
希望大牛们能够帮忙解答下哈,多谢!
这个要看你年终奖制度里面怎么规定了吧,如果规定了年底前离职了视同放弃,那就可以不给,如果没写就扯皮了。
这个不好说··有的地方能支持,有的地方不能··但我认为年终奖是企业对员工一阵工作表现的认可和奖励,应该给··
没有确定的法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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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理解:既为年终奖,应该服务到自然年结束才能享受。年中离职,用人单位可发可不发。当然,年终奖的享受条件最好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在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