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制度 何为表现不满意,不满意的依据在于那里,员工入离职流程和制度有没有明确,先把制度给制定出来,一切依照制度执行。 二、把握流程 ①提升管理层的管理能力、领导力 ②培训基层员工的知识、技能、能力 ③明确转正标准,新员工入职把岗位说明书及相关规章制度签字按手印 ④部门离职率跟薪酬绩效相挂钩 三、劳动知识普及,遇到不懂法的员工还好说,懂法的员工一遇到表现不满意的员工就去劝退经济补偿金合计起来也不是个小小数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辞退不用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企业文化宣导 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摈弃以辞退为由的管理思想,要树立培养和影响员工,这样也能树立品牌影响力
15
7
评论
分享
每月经综合计算排名可上榜
上榜用户将获得200~800不等的茅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