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千道一万,民营企业相对来说,大部分不是很规范,人治大于法治,制度缺少、皇亲国戚多。作为HR来说,在现有的制度上坚持按制度执行,没有制度的可以建立制度,并寻求领导支持;没有制度的又不能建立制度,只能灵活处理;比如老板发现问题时,你需要坚决表态,立即打击各种害群之马,老板没有发现时,对皇亲国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毕竟皇亲国戚得罪了,最终买单的还是自己。”
以上这段话“弥粉”们应该会很熟悉。没错,就是红尘醉弥勒说的话。用在今天这个话题上很是贴切。
还有人把“人事部”倒过来念成同音字“不是人”。每当处理有关员工与公司赔偿纠纷时,有许多从事HR工作的朋友巴心巴肺站在公司角度去考虑问题,极力争取花最少的钱为公司摆平员工索赔纠纷之事,希望员工不要闹事,闷不吱声乖乖走人最妥。可现如今,公司却想无偿劝退从事HR的楼主,想想好生令人心寒!可谓是“屋檐水,点点滴,一滴一滴滴窝里。”
话虽如此,这不也正说明了HR在工作中须时刻提高自己工作能力的重要性吗?我想没有哪位老板会无缘无故辞退一位优秀好员工,没有哪位老板拒绝一位工作能力卓越的HR人才。如果自身各方面能力不过硬,出局那是迟早的事。
那么,现在楼主的问题该肿么办?
一、先礼后兵,礼让三分
一开始便硬碰硬,只会两头伤,冷静理清思绪,询问被辞退原因。HR虽说是公司人事工作的具体操作者,但同时也是公司的一名员工。既是员工就应享有与其他人同等待遇,遵守同等制度约束。现公司想无偿辞退你,自己要辞退被的原因是什么?是被证明能力不胜任还是违反了公司哪些管理条例?
对楼主的建议:
1、不建议楼主一听到要被公司辞退时立马炸开,雄纠纠气昂昂地找公司人事或老板去闹一场,不但事情没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失去理智硬碰硬反而容易两败俱伤,凡事发生皆有因,事已至此,请心平气和地找你的直接上司(如没有直接上司那找老板),谈谈你的个人想法或看法,如果老板认为能力你的能力不达,不能胜任工作的,你可以问清楚到底是哪方面?并自审。自己的工作能力是否真的欠缺太多?并诚恳请求给予时间宽限争取工作上最大的进步,如果自己的工作能力与公司要求差距甚远,那么多加强欠缺的工作了?与其等公司开口处理你,还不如为自己职业发展前途退位让贤。毕竟咱们起初并不是奔着那份2倍补偿入职的。
2、如若楼主与老板协商无果,对方又没有办法证明你不符要求之处,硬要无偿辞退你,那么这时候就要一拳打破维权的天花板!争取赢得属于自己的权益。
2.1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你入职之日起开始计算。
2.2如果楼主是试用期内被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楼主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法定情形之一,企业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通知员工,不受解除劳动合同条款的限制,而且,企业无需向被辞退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在这里,我们需要更注意的是,在试用期内,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证明员工试用不合格的事实,反之,企业需要向你支付相应赔偿。
另有,企业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收集关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上岗证、工资卡银行交易记录、工作服、工友证明等。
犀利主持人金星在《金星秀》里曾说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礼让三分,人再犯我,铲草除根。是的,不正规的公司请不要把人逼到死胡同里,何况把给你日常挡事的HR像弹簧一样压到底里,它的反弹力是不容忽视的。
二、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开小卖部
我想对楼主说,东方不亮西方亮,不需要在一棵树上吊死。你担心起告公司后,会对你寻找一份工作有影响,担心背景调查东家不会替你说好……其实,这个你完全不用担心。做背调,也会区分员工的级别、层次和公司岗位要求的。楼主仅是一枚人事专员,有些公司也不会对这样级别人员进行背景,不要杞人忧天,对于一下份工作不必过于担心背调问题,天之大,厂之多,不用为此担心下一个东家。
三、维权之路艰辛苦坎坷,切记不要做过激行为,否则败诉之神靠近你
1、未经允许不得无故缺岗,不要消极怠工、带头罢工、散布有损公司利益的负面言论、聚众闹事、破坏设备等极端方式;不要直接冲到老板(或上司)办公室大吵大闹,影响办公秩序,公司会以你严重影响公司办公秩序,由保安会直接轰你出去;不可拉横幅到处维权、这些过激行为均违反劳动纪律、职业操守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个别行为甚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有可能触犯《刑法》,用人单位有权依法依规给予劳动者纪律处分,如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无条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对单位的建议:
1、 员工入职,公司应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这是保障企业利益的基本前提;按时为员工购买社保,否则碰上懂劳动法的员工仲裁,除了要为员工补交社保外,还要被处罚;如果与不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将无法认定企业的试用期辞退权利,所以千万别以为签订劳动合同只对员工有利,对企业利益也是一个基本的保障前提。
2、 选择合适辞退理由,并且证据充分是避免风险的有利保障,例如员工手册相关内容一一写明;因为企业的员工手册也是一部“法律”!
3、 别贪小利而冒大风险,不要不以为人人都是“法盲”,不要随意令员工无偿加班,剥削员工利益。其实,没有哪员工天生就想当“钉子”,只要公司做得不太过分,没有员工愿意死瞌,大体上能过得去的,就很少有去仲裁申诉的事情发生。
人品决定职业的高度,企业诚信获取人心
混职场,出类拔萃的工作能力,能让很快脱颖而出。但往往能力只是混迹职场的基本条件,只有好人品才能够将你推向职业生涯的至高点。人品好,责任心差不了,不管走到哪里,寻得一份工作,先不说提拔得多快,但至少不会暗地里给你放冷枪,无偿干掉你。
企业想发展,做大做强,没点诚信一味投机钻营,你的公司永远就一座黑暗小作坊。
21楼 乖巧的百合17040522
我觉得有些HR就是---活该!做事没有原则,没有低线,当初对待别人时,为虎作伥,现在轮到自已了。有句话说得非常好: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做为hr,我觉得还是应该多站在员工的利益考虑一下,都是打工的,只是岗位不同,员工的今天,也许就是你我的明天,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自身不正,何以惧人呢?良好的秩序是需要良好的风气维护的。
19楼 王二丫麻麻
学习学习
18楼 秋天的蒲公英
学习
17楼 康迪丝
看完想哭。。。
16楼 阿东1976刘世东
#赞赏# 企业也是难的一方!但人与企业总有一个平衡!
15楼 芳草鲜美
学习啦,谢谢分享!
14楼 爱的力量
感谢分享!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礼让三分,人再犯我,铲草除根
哈哈!非常喜欢这句话,
要加强学习,把底气充的足足的。
黄海柳
@爱的力量:嗯呐,做一个会拿盾牌护身的HR。
13楼 Farmer仲丹
#赞赏# 先礼后兵,步步为营,姑娘承让
黄海柳
@farmer仲丹:哎妈呀,太感谢仲兄啦。
12楼 Sunny3776
学习了
11楼 虾球
学习到了,谢谢
10楼 猫同学
赞成楼主说的工作能力是职场最基本的能力,人品好还是在职场上发展的必要因素。无论是规范的企业还是不规范的企业,人品才是决定你走到哪一步的关键因素。
黄海柳
@猫同学:对的。企业不会无缘无故辞退 一个优秀的员工,除非另有原因。
9楼 red wan
感谢分享!!!
8楼 一笑千年
学习!
7楼 孔祥璐
#赞赏# 柔中带刚,赞!
黄海柳
@孔祥璐:都可以。
我也要做佛系女HR啦。
6楼 zhubaobao520
学习了,感谢分享!
5楼 春眠
学习
4楼 闹着玩88
仲裁都是保护劳动者。
3楼 向上的阿姨
学习
2楼 danyan520
先礼后兵,自身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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