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2015年下半年的某天,一休在群里“招募”一批死士,准备开一家“坑公司”,第一个报名的,面试通过则为“头坑”,第二个则为“二坑”,以此类推……公司的宗旨就是“坑不死你算我输”,具体工作方式:安排“*坑”去一家小公司入职,然后收集该公司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材料,时机成熟就出来,然后就去仲裁庭“坑”,坑完就回来“坑公司”汇报,休整一段时间(带薪放假)再去继续坑……
这真是一个伟大的设想,当时响应者众,差点就成立了“坑公司”。怎奈一休宅心仁厚,最终还是劝慰了“头坑、二坑、三坑……”作为一个不坑人的HR……
------------------------故事讲完--------------------
题主所说的内容,立即引出了一休当时的这个故事,一休甚至怀疑,这个“坑公司”是不是已经被别人注册了呢?而对于题主的遭遇,一休表示同情,然后是无奈。因为想坑很容易,想不被坑才难。
从案例分析,这家公司不但规章制度和管理完全缺失,且毫无防备之心,这种情形不被坑,那才是怪事。
案例中虽然没有提及是否拿走了考勤,以及考勤记录是个什么情况;但单凭公司是每周上六天班,如果不能举证已经发放了超时加班工资,或者举证证明每周不超过40小时,则加班费的诉讼请求,仲裁庭一般都予以支持;
至于超过试用期工资的诉讼请求,很明显,该HR主管回来补劳动合同的时候,已经填写了试用期少于4个月,才会有这样的诉求;
没缴纳社保,这个肯定是逃不掉的,仲裁一般会支持诉求。
那么就这么简单的分析,这个仲裁几乎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至少在一休看来是这样子,但说不定冼武杰律师会有办法,不排除,因为一休觉得冼律师无所不能。
再来说另外一个问题,关于“员工盗走人事资料”的问题。一休不清楚为何界定为盗走,这种界定是否能成立。如果你说这个HR主管盗走了资料,这么去告他,有什么证据?他大不了说“资料是在我手上,但离职的时候没有人要求我交接,所以就带走了。”他也没有必要留原件,他只需要复印一份即可,因为这些材料在仲裁庭,一般都是需要用人单位举证的呀。所以,一休觉得用“盗走”这个词,未必能成立。
一休说的很委婉,并不是一休对自己的判断没有自信,而是不敢断定该公司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来支撑“盗走”一词。
再说个小故事吧!一休曾经碰到过,员工为了去仲裁,私下拿走了三本交接班日志,他自己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一开始大家都不知道他私下拿走了,等到仲裁庭出现了三本日志,而且已经开庭仲裁(那时候,一休作为专家去检查兄弟单位半个月,否则估计也不用开庭了)。
一休知情后,第一时间去了员工家庭所在地,约见他本人,告知他撤诉,否则不是仲裁庭的问题,而是违法责任。因为我们的规章制度规定,一切生产资料、数据属于公司商业秘密,受到法律保护,而你私自盗走了三本交接班日志,其中涉及大量商业秘密,如不立即交回且撤诉,我们将立即报警。
当然,面谈过程中并不是单单谈这些,这不是一休的性格,但有些细节也不便多说。后来,员工当场答应一休,立即撤诉,交回交接班日志。这个故事一直是个谜,很多人至今都没有想明白为何一休一餐饭就解决了一个仲裁,哈哈哈!
------------------案例引发的思考----------------
一、基础资料管理不规范。基础资料是工作过程的记录痕迹,如果再规范点来说,其中不少资料必须归入人事档案,小公司不重视人事档案,但也必须重视基础资料管理,否则终归有一天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基础资料管理要明确责任人,责任人离职要做好交接,避免纰漏。
二、风险防范意识严重缺失。人家回来补合同,人家拿走了资料等等迹象,都没有引起警觉,证明这公司的风险防范意识严重缺失。害人之心不要有,但防人总是要的吧。别挖坑给自己跳,也别老是掉进别人挖的坑。
三、关于不缴纳社保的问题。这个是老生常谈了,据说有些地方是允许的,但至少绝大部分地区是不允许的。作为HR,必须清楚当地政策,是否允许试用期不缴纳社保。如果一定要不缴纳,那就不缴纳咯,因为仲裁如果仅仅是不缴纳社保,输了大不了补缴。反正一休一直对于不缴纳社保的问题挺纠结,成本不算大,为何就不能规范来运作呢?何必担着那么多风险终日惶恐?比如工伤工亡。
四、给HR 新人的建议。进入一家新公司,应快速了解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尽快摸清存在的问题,是否有防范的措施(虽然这对新人有些苛刻,但这是必须的,加油!)。其次,无论入职前还是入职后,都要对自己的岗位所负责的工作快速理清,知道哪些是自己的强项,哪些是自己的不足,尽快补课,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再者,到新单位,要尽快融入团队,说话要谨慎,要学会自我保护。对于上司或者其他同事一些明显的无理要求或者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做法,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表明自己的态度。如果在试用期内,发现这家公司确实不靠谱,问题多又无法说服,那就得好好判断一下,是否还有继续留下的必要。
五、针对题主说几句。第一句,HR 面对的是人和人的切身利益,这是最复杂、最难处理的,一定要谨慎,一定要有风险防范意识;第二句,牛人可以给你一些意见甚至是解决方案,但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抓紧提升自己才是正道;第三句,不要怕仲裁,仲裁输了又如何,暴露了问题就去完善,这对于你以后开展工作有好处,如果仲裁后还不改进,那就等下一单仲裁,循环。第四句,偷偷告诉你,一休也是被坑着变老的,谁一辈子没有被坑过呢,仅此而已。
-----------------------结束语----------------------
为期4天的红色之旅结束了,期间斗志昂扬,才有了写卡文的动力。明天即将返程,满怀斗志、不畏艰辛投入工作中去。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末了,送上一句祝福:祝各位HR新人,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不再掉坑!
用心写好每一篇文章,你的收获,便是乐事!~云舞一休
(书山有路勤为径)
54楼 刘许267
看完如喝了一碗清茶!!舒爽
53楼 Joedy
老大哥才是真正的大哥
52楼 权小禹
谢谢,学习了
51楼 静LL
想知道洗律师相关,小白飘过
50楼 HASHLI华世联
谢谢分享
49楼 周涛涛爱涛涛
都是有故事的人嘞,一休哥可以呢,
48楼 雅鲁藏
学过,“一休也是被坑着变老的”
林牧
@雅鲁藏:看得仔细
47楼 百合花默言
一休哥,是个有故事的人。哈哈
林牧
@hanmendai:你有酒??
46楼 Leo郁
学习了
45楼 徐宁神采奕奕
有故事又有指导好。赞!
44楼 Weenie2017
学习了,谢谢,书山有路勤为径,也受教了。
43楼 李春华Emmy
书法棒棒哒
42楼 Jolena
学习了~
41楼 狡兔三窟
学习了!一休大师分析的很到位,书法也杠杠的,赞!
40楼 Hilda筱蕾
很有道理,但坑了别人既怕报复,也怕自己心理不舒服,那种钱好像赚了也花不开心,赚钱就是为了开心的花啊
林牧
@Hilda筱蕾:所以你不会去坑别人的,嘿嘿!
39楼 投笔从戎的雪碧16090809
,不要怕仲裁,仲裁输了又如何,暴露了问题就去完善,这对于你以后开展工作有好处,如果仲裁后还不改进,那就等下一单仲裁。很赞同你这个观点
38楼 凌慕
最近也刚入职一家单位,创业企业,朋友介绍来的,员工都是满一年才交社保,劳动合同什么的更是不完善,这些东西跟老板提,老板处于成本的考虑,接受不了,作为人资,该怎么办?
Hilda筱蕾
@凌慕:把问题严重性讲清楚,如果老板实在听不进去,你真的可以毫不犹豫的离开这个公司了,现在的普通员工也是很懂的劳动法的,哪怕公司都是四十岁左右的员工,也有可能他的孩子哪天就知道了,员工如果联合去告像这种满一年才交的这么严重问题,公司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地方,想必其他问题也少不了,这个麻烦太大了,还是别给自己找事了
37楼 一鼻子灰
谢谢分享,学习了,打铁还需自身硬,需要完善的,需要学习的,需要用心的太多了
36楼 用心聆听
学习了
35楼 闲情逸致之竹简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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