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神采奕奕xuning 关于工作中脑梗是否算工伤的四问解答 今天这个问题,从严重性上比较棘手。毕竟在工作场所发生了员工脑梗昏迷事件,而且家属所提要求的特别多。作为HR确实晕了。但解决问题就是这样的,问题大而复杂就简单了,因为那个就是要借助法律手段等协助解决的事情,不是我们HR一已之力能够解决的。但是,我们解剖麻雀、防微杜渐肯定受益。 今天的行文也不需要单列逻辑体系了,因为四个问题如果回答好了,那就算成功了。所以,今天的文章就是四个段落,依次回答四个问题: 一、聘用退休年龄的员工,该签什么合同,要不要购买社保? 退休人员的使用,有两个双方的需求: 1)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这样用工可以减少社保费用外,有些工种的地确只有退休人员比较方便,他们能坐得住。 2)对于劳动者个人而言,退休了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出门有个工作,一来贴补家用多有一份收入,二来可以保持和社会的接触,不似在家那么无聊。 所以这个市场与需求基本上是永远存在的,但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要足够专业才行: 1)对聘用退休人员需要进行身体检查; 2)与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需要签订的是劳务合同。 3)无须购买社保,可以购买一些商业保险防范意外发生。 二、 这个员工的医药费是否该由公司全额支付? 医保也不是全部报销,何况我们只是企业,提供的只是工作场所、工作机会,又决有发生直接冲突造成员工伤害,何来公司全额支付一说。 但是,处于人道主义及解决问题两方面考虑,我们可以协商解决医药费问题。 最重要的一点是,退休人员都参加社会保险了,可以走社保报销路径解决绝大部分医疗费用的问题。我们作为用人单位承担未报销部分是个不错的办法,对于人道主义解决员工家庭实际困难有帮助。 三、如果员工走工伤程序,有没有办法能够给公司减少赔偿金? 一提“工伤”一词,那就得有法有规可依了,《工伤保险条例》是准则。 是否构成工伤,看是否符合系列情形之一: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若符合,则构成工伤。 结合第十四条,我们在工作场所没有事故伤害、工作伤害、暴力或意外伤害发生; 或者第十五条(一),可以看出,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算工伤。 所以,应该走工伤程序后依然会判定为非工伤。所以不存在减少公司赔偿金一说。 四、 如果员工真的瘫痪了,公司是否真的需要终身护理员工? 当然,我们HR都是专业打杂的,就没有不知道的事情呀: 那就是我们考虑任何问题,必须实事求是。说了半天,我们都没考虑过这个员工的具体情况: 1)61岁; 2)脑梗是怎么回事呢?脑梗发作突然,但脑梗不是现在才有的,它是一个早就有的身体问题,脑梗它是一种常见的脑血管疾病,严重威胁着中老年人的身体健康。脑梗的原因一般是有高血压、生活中喜欢并有喝酒、抽烟的习惯;当然过度劳累、情绪激动或抑郁也会引发脑梗。所以原因是全面综合的,离不开生病员工的身体状态、生活习惯、家庭生活等原因。所以脑梗真不是现在工作场所一个原因就能发生的事情。与员工个体有很大关系。 脑梗发作了,但积极治疗、患者保持愉快心情并积极参加康复锻炼,应该问题不是太大,甚至可以恢复。所以可以做做家属的工作,多以病患为重,积极配合医生要求,保持患者愉快心情才是康复的关键。 如果真要瘫痪了,那是由自身疾病发作产生的,应该更多的责任还是要自己承担的。 所以啊,HR千万不能舍不得小钱,最后难事全砸在自己手里。如果很难做工作,那就得运用司法程序。当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聘用退休员工,一定要进行体检、而且每年必须体验;二是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三是购买商业意外保险。 感谢系主任抬爱,邀请我成为了专栏作家。做人就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所以,必须有所作为,多做打卡、多做总结。 当然,好久不见,各位同行如果觉得神采功力不减,欢迎继续点赞支持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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