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
1、港地产开发公司
2、招聘新员工的时候给他发了一个offer,里面说了有年终绩效
3、因薪资保密,发OFFER的人事经理离职,无人确定薪资的内容
4、公司在7月份调整薪酬方案,绩效被取消了
5、员工拿着录取通知书讨要年终绩效
目的:到底支付不支付年终绩效?
案例解析:
一、offer的有效性
看完案例的第一反应就是该OFFER的有效性的问题。
Offer又被称之为录用通知,属于用人单位希望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要约,员工可以选择接受,也可以不接受。仅有这一张书面通知不能完全构成合同关系的建立,只有在要约人即员工作出承诺时,这一纸文件的内容才能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大部分OFFER的形式是纸质版本,里面约定了薪资、岗位、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期限、报道时间,其他未尽条款之类的。
OFFER要双方确认签字才有法律效应,如果仅仅是公司方盖章签字员工未签字,或是员工签字公司未签字盖章都属于无效的OFFER。
还有些OFFER是电子邮件发送的,这样的具不具备法律效应呢?这要看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如果offer进行过公正,发送邮箱是一些大型公司的邮箱,无法弄虚作假;另外还有最关键的一点:员工是否及时回复邮件确认接受OFFER的约定。
该案例中的offer就是电子邮件形式,可以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确认offer是否有效。
如果无效,直接不予理会!
如果有效,再来进行下一步。
下面附赠一份简单的offer模板。
二、offer的法律效应
好吧,如果上述offer具备有效性,那么就要考虑offer的法律效应是多少?offer是否可以替代劳动合同?
正常来说,offer是入职前双方约定的一个合同,非劳动合同,属于民事范畴,非劳动合同法范畴,收到民法、合同法的约束;而劳动合同才是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
OFFER中虽然约定了员工的薪资,但是并不表示员工入职后就是享受该项薪资,这要看劳动合同是怎么签订的!
如果劳动合同签订的时候没有明确约定工资,工资是按照offer中的规定执行。
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并且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薪资跟offer不一样,以劳动合同为主。因为offer只能算之前的约定,劳动合同可以说是双方就薪资等条款达成新的约定。
这个时候,人资应该知道干什么了吧?赶紧去看劳动合同啊!看看有没有约定具体薪资?不管是不是背对背薪资还是什么形式的薪资,劳动合同中肯定约定了薪资的具体标准。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来。
三、到底该不该给年终绩效?
走到这一步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可以简单判断了吗?不,还不行!
有些公司的薪资写的很明确,约定了的薪资非常清晰;有的公司则比较模糊,分为两种:
1、薪资为:月度基本工资3000+月度绩效1000,年终绩效10000元。这样非常清晰,可以直接判断要不要给该员工发放年终绩效!
2、薪资为:年薪5万,具体发放标准见附件,双方签字确认的《xx公司岗位考核体系》。
这个时候又纠结了!要看你们公司的岗位考核体系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如果双方都签字确认了,就按照公司的岗位考核体系执行!
都确认明白了,接下来是不是可以知道该不该给钱了呢?不,还要纠结!
又分为几种情况:
1、有没有变更过薪资?
很多公司在入职半年或是一年的时候进行调整薪资,薪资调整就会签订相应的调整通知书,要有员工签字确认为主!
如果案例中有调整,按照最新调整标准执行。
2、岗位考核体系有没有变更?
我们先不说岗位考核体系变更是否合法,我们就说合法条件下的岗位考核体系,假如的合法的,员工同意了吗?双方协商一致了吗?员工签字确认了吗?
如果调整岗位考核体系只是公司单方面行为,员工本人不知情,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出现劳动纠纷的时候还是按照之前的执行。
案例中调整过绩效方案,后来取消了,取消的时候有没有跟员工签字确认?员工本人知情吗?不知情或者没有签字,是不合法的,按照之前的约定来。
简单来说,案例分为几种情况:
1、签订劳动合同了,也约定了新的薪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来。
2、签订劳动合同了,没有约定了新的薪资,按照OFFER的约定来。
3、签订劳动合同了,也约定了新的薪资,后来又变更了,变更的薪资合法,按照变更后的执行。
4、签订劳动合同了,也约定了新的薪资,后来又变更了,变更的薪资程序不合法,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现在,大家知道该不该给年终绩效了吧?
最后一点,年终绩效给多少,要按照约定来计算哦!
93楼 晓舞
非常全面,学习了,谢谢~~
92楼 天津敏敏
学习了
91楼 雨季十年
不要回避公司责任吧,过硬的处理,程序性非常好
90楼 叮叮要学习
比较全面,也对其中双方应共同确认的部分做了强调。
89楼 刘利云
很全面,思维真缜密。谢谢,学习了。
88楼 尛尛
很受益,感谢分享
87楼 静心玉竹
谢谢,学习了。
86楼 出太阳了
很全面,学习了,谢谢!
85楼 冷雾寒烟
要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糟糕了,可能会有扩散的风险啊
84楼 紫桃
学习了
83楼 你能不偏偏么
不得不赞!
82楼 杜施娴
从中找到很多疑点,谢谢!
81楼 雪衫霓裳
学习了
80楼 cai1023
录用通知书既可能被认定为要约邀请,也可能被认定为要约。
如果录用通知书内容具体明确,比如录用通知书对被录用劳动者的岗位(职位)、薪资、合同期限(甚至包括试用期)以及相关福利等主要内容有着明确的约定,用人单位愿意受到该录用通知书的约束,该录用通知书就将成为要约。录用通知书作为要约时,用人单位就要为该要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履行要约中的诺言,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提供承诺的福利待遇和劳动条件等。
楼主在前面一部分估计混淆了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概念。。自己都承认了以上的情况是要约。
自在如风李娟
@cai1023:我没有关注你关注的点,但是作为入职后签订的劳动合同,它的法律约束力是大于offer的,而且你可能忽视一个地方,劳动合同约定的薪资并不是说比之前的低,大部分时候都是会高一些或是调整了结构,所以劳动者才愿意跟公司签订这个劳动合同。案例中也许是入职后把年终绩效分配到月薪里面发放。你纠结在了offer那里,实际上不用纠结的,只要offer是合法的就行。
79楼 漂荡的云
学习了,梳理得很清楚,点个赞
78楼 Ericgeng
学习了,纠结的要把问题梳理清楚。
77楼 人间四月天123
学习了
76楼 HR葵
终于明白为什么一个问题我们总会纠结很久了。。。是真的很纠结。。。。而且是不纠结不行哇~好在梳理清楚了~涨姿势了
75楼 慧文
学习了宝贵的一课。
74楼 郁郁蚊子
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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