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道华
本期话题中提到的一个老板名下的A、B两家不同公司之间的员工调动的问题,可以肯定的说若员工不愿意的话公司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是不能强制调动的,若员工同意调动则必须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与新的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关于补偿金方面还是建议依法依规补偿,减少遗留问题导致纠纷等事情,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轻装上阵。
首先,我们来认识一下为什么必须要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作为劳动合同是基于特定的劳资双方平等意愿达成的协议,它具有主体特定性,《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要求在书面劳动合同上应有明确的甲方、乙方相关信息。根据以上论述则明确了一个问题,劳动合同是具体的公司与具体的自然人签订的合同,而不是公司老板这一自然人与务工者这一自然人之间的合同。虽然A、B两家公司实际为一个老板,可能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这个老板,也有可能这个老板是一个实际控制人而非法定代表人。但作为企业法人角度来说,A、B两家公司实际上是不同的主体,在企业用工方面它们肯定也是不同的用工主体。
若将A公司员工调入B公司工作,而在A公司的劳动合同未解除、又未重新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会出现至少两个问题:第一,针对A公司来说,有未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未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等的嫌疑;第二,针对B公司来说,违反了《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和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则这可能导致B公司要支付双倍公司给员工,最长可达11个月。
二、我们再来讨论若员工不同意调动,企业能否强制调动的问题?
答案肯定是不能强制调动。这还是要基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A、B两个公司,虽然是同一个老板,但是用人单位的名称不一样,也非一个用工主体,同时在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上应该也发生了变化,作为务工者有权依法拒绝。
而在实务中出现的一个老板在同一厂区内成立了多家公司,执行一套领导班子、多块公司名称牌子、多个管理班组等形式经营的情况,则作另外的讨论。
三、关于对于服从调动的员工,是否需要给予补偿金的问题?
建议依法依规给予相关补偿金。这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第一,通过这个补偿金政策,给予服从调动员工一次性资金刺激,可以让调动工作更加顺利;第二,可以让A、B公司的运营成本更加明了,不存在若出现甲员工刚调入B公司不久出现解除劳动后的补偿金的分摊等问题;第三,给予补偿金后,被调动员工无工龄累加问题,B公司按重新招录员工进行管理,更加容易轻装上阵。
当然,若经公司决策并与员工协商好,不给予补偿金,在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相关工龄累加等操作方法也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基本没有什么大问题。
四、HR采取哪些方法可以让调动工作更加顺利进行呢?
为了促使调动工作更加顺利的开展,我认为HR可以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给予服从调动者以补偿金。向老板等高层综合分析给予同意调动的员工补偿金的利弊,尽量争取到给予被调动者补偿金的方案,从实务操作经验来说,这样会极大地刺激员工服从调动的积极性;
第二,给予薪酬奖金奖励政策。与公司高层和业务部门商讨,给予服从调动员工可以就地升级升薪、调动补贴等奖励性政策,公司可以考虑总体薪酬制度状况做长久性的升级升薪政策,这就需要公司原来的薪酬制度就是每个岗位均有分级的制度,或者期间性的调动补贴政策,如服从调动之后的一年内每月补贴300元,一年后自动丧失。
第三,给予精神上的奖励政策,如设置创业贡献奖以表彰在调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服从调动的员工年度评优评先的加分奖励、给予服从调动人员的原部门和新任职部门年度评优秀部门的加分奖励等。
第四,组织意向员工到调入公司的参观、了解、学习的专题之旅,让员工未调动前充分了解将来要调过去工作的地方,做到员工心理有底。
第五,通过公司高层参与的调动动员大会和讲解说明专题会,HR参与到各部门的动员会和讲解说明答疑会等形式,让各级意向调动的员工无后顾之忧,并可以通过这些员工拉动其他员工服从调动的心理引导。
【私教班招生啦!】三茅HRBP私教班,迎双十一5折优惠,小班教学限招20人,助你转型业务型HR,掌握加薪核心竞争力,微信扫码添加导师专属助理了解详情!
48楼 时令锋味
虽然A、B两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但是劳动合同中,A、B两家公司属于不同企业主体,劳动者与企业方系合同相对方,发生质的变化,若需要变更工作单位的,则须另行签署劳动合同,按正常流程解除A公司劳动合同
47楼 爱猫的小小鱼
好的分享果断收藏,感谢哦!
46楼 COLDer
分析很详细,很受用,谢谢分享。
45楼 心有独钟
又学到新知识了!谢谢老师分享
44楼 展爸
非常捧的分享,感谢,学习了!
43楼 Sueyang
太厉害了 好全面 有理有据 分析彻底透彻 从原因到解释到情况分析 这是我第一次一字一句看完全文 连枯燥法律条文都没有放过,全是干货,谢谢分享!希望三茅继续推荐此等干货,我等hr职场小新人学习了。感谢分享。
42楼 好汉妹妹
终于又看到您的分享了,还是那个范
41楼 bydfybyg
学习了,谢谢分享!
40楼 三剑
这个问题很好,哈哈!但我还没想明白!
39楼 小糊仙
写的很好,很清晰,有根有据,真真是学习到了!
38楼 LIZ20130809
用事实说话,有法律依据~~
37楼 jessicahh
非常全面,感谢分享,看来关于这类问题还得你出马呀。
36楼 明河
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由原单位转到新单位去的的,那么,原单位不能强行安排劳动者到新单位去工作。
35楼 ahe001
如果原单位已经支付过经济补偿金了,那么,将来新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就不计算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
34楼 迷人小妖
模糊的问题,公司的老板用来规避劳动风险,但是如果处理不当,对员工很不公平
33楼 孙悟空33378
有碰到协商辞职的
32楼 荣村大队东北队
已学习,分析的很棒,受益匪浅。
大卡
@荣村大队东北队:期待你也做一个分享者~
31楼 不如种田去
其实大多数时候,给员工换公司,是为了减少工龄和补偿金,要是都按法律法规给钱了,就不用搞这么多幺蛾子了
30楼 克拉托斯07614
各种眼花缭乱的操作后面都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目的,说白了就是算计员工呗
29楼 克拉托斯07614
各种眼花缭乱的操作后面都有一堆龌龊的勾当
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