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员工自入职之日起便签订劳动合同,一年期合同试用期一个月,但是一个月内很难考察出员工的真正实力,如果延长试用期的话又违反法律,该如何解决?
建议可以,第一次合同签一年,第二次可以签个五年。这样一年时间基本可以看清楚一个人,如果不合适,经济补偿金也就一个月
那只能是适当延长劳动合同的时间了,这是唯一的办法,因为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一楼的回复非常好,可以适当延长劳动合同的时间,以此同比延长试用期时间,可以对员工进行比较全面的考察。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其实应做好工作岗位职责的量化,以此来判定员工的工作成效。
为什么不把劳动合同约定为三年呢,三年合同的试用期可以是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