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董超(董点先森)
篇数丨三茅第447篇分享
专注丨人力资源、组织文化与发展、生涯规划
01
朋友公司最近发生了一起,令人感到乍舌的事件。
一个年龄偏大的女员工,有了二胎,向公司人事报备,也就是说,在差不多的时间就要回去休产假了。
公司也同意了。可是,在她正式开始休产假的时候,公司找她谈了一次话。
人事部的沟通人员,告诉她,鉴于目前工作比较紧张,而她个人,由于休产假做不了太繁重的劳动。于是,给她布置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工作。
工作是什么呢?就是每天写一篇工作学习总结,字数至少达到500字,每天6:00下班之前,必须交到人事部。
这种工作,已经让人有点发笑了,可进一步的要求,更是让人怒从中来。
公司规定,如果晚于6:00提交,或者字数不足500字,再或者错别字达到10个,就被列为不符合要求。
一旦不符合要求,就需要按规定,扣罚100块钱。
那位休产假的员工也不是吃素的,当即就反问人事部同事,这个规定究竟是什么时候出来的。
人事部告诉她,这个规定,就是在前段时间出来的,只是她不知道罢了。
02
这一事件在公司,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但显然,大家也只是私底下吐槽,完全不敢当着公司领导的面说这些话。
可实际情况是,公司的这种规定,就是不符合要求的,只是迫于领导的各种压力,员工不敢大声说出口罢了。
很多员工,在公司都被这种不规范的管理办法所裹挟着,觉得既然是公司作出的规定,即便觉得不合理,那也得遵守,不遵守,吃亏的就是自己。
可更具意义的回应,或许是,需要自己勇敢一点,站出来,跟这些荒唐的行为说不。
任何一个公司的任何一份制度,想要合规,想要正大光明的用来约束员工,一定要经过一定的程序。
而所谓的程序,无非就是,在制度被制定出来的时候,要经由员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表决,半数以上同意之后,公布出来,才能够成为一个合法的规定。
可现在的情况是,企业自顾自的制定一套规则,拿出来就对员工说必须遵守,显然是不可取的。
但凡没有经过民主表决的制度,即便它再合理,再怎么为员工着想,那也是不合法的。更何况,一个本身就对员工不利的制度呢。
正如上面所提到的,员工休产假,就是员工的权利与特权,可企业不但不想让员工享受这样的权利,还以各种借口为难员工。
所谓的不合格罚100块钱,这即便是学校里上课的学生,都不可能收到如此严苛的标准要求,更何况,是一个在企业上班的人呢。
03
如此种种,无非是在用行动,告诉每一个员工,企业根本没有将他们当作企业的一种无价资产,仅仅是从一种纯粹劳动力的角度,去看待这些员工罢了。
这样的企业,是没有任何前途的。在这家企业工作的员工,也不可能得到任何程度的发展。
甚至退一步来说,如此情况下,还愿意在这种企业里工作的员工,本身也不具备为自己成长负责的能力。
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逆来顺受,不懂得为自己的权益去争取,去努力。既然如此,被企业所压迫,也就成了一件见怪不怪的事情。
所以,我们换一个角度就会发现,企业之所以变得肆无忌惮,很多时候,也是员工助长了企业的这种气焰。
一个问题的发生,绝不仅仅是由哪一方而决定的,一定是双方都存在着问题。
当企业对变相压迫员工,已经习以为常的时候,员工自己也要想一想,自己是不是在关键时刻,没有做出相应的反应。
那么想要改变这种状况,先从自身做起,毫无疑问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不给别人压迫自己的机会,给自己一次反抗的机会,一次成长的机会,这是我们每一个人在职场上,应该学会的硬本领。
唯有如此,才能够在每一个关键性的时刻,让自己成功的踏上一个新的台阶,而不是一次又一次的原地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