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很明确的告诉题主,公司这么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从道理上,老板这么做是违法的。从情理上,也确实迫不得已。经济形势不好,公司生存艰难,可以理解。业务方向调整也是顺理成章,可以理解。而薪酬制度这么调整,不能理解。此时此刻,HR要挺身而出,阻止老板,赶紧修正。转移到合理合法的轨道上。所以,变更薪酬制度是核心,是关键。
变更后的薪酬制度,应符合公司业务调整的需要,符合员工需求,符合劳动法规定。
不过,题主给出的条件实在有限,无法给出具体方案,在此只能从劳动法规定方面,提供解题思路,可自行查阅相关资料求证解决。
一、 用工形式。主要有两种:
1、 全日制用工;
2、 非全日制用工两种。
能否考虑部分员工转为非全日制用工呢?
二、 劳动合同期限。有三种:
1、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可否根据公司业务调整的时间跨度和工作量,考虑第三种呢?或者第一种和第三种混搭的用工形式呢?
三、 劳动工时。有三种:
1、 标准工时;
2、 综合工时;
3、 不定时工时。
特别注意不定时工时。最大的特点就是实行此类工时制的职工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时间标准和月延长时间标准的限制,这个特点使得工作时间无法固定的员工工作时间安排既可以符合法律的规定又能满足工作时间的不确定性,因此只有不定时工作制可以做到最为灵活的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有效减少成本。
四、 工资类型。有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包括月薪制、周薪制、日薪制、时薪制,等等。
能否考虑多种计薪方式呢?
注:以上所举各种类型条文规定的权威解释可自行百度或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查询即可。
五、劳动合同变更。一旦新的薪酬制度出台,能够得到老板和员工双方的认可,也不要忘了变更劳动合同的签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任何武断或拍脑门的决定,都是对公司和员工的伤害。能否匹配公司的业务调整,适时更新人事政策,通过以上列举的各项劳动法规,HR如同厨师那样,面对花样繁多的食材,烹制出美味佳肴,就看HR的功力如何了。HR的价值体现也在此时此刻。
怎么样,现在理解题目了吧。不想当厨子的HR不是好HR。是不是这个道理呢?
16楼 激动的含羞草16101216
学习了
15楼 Freedom如水
谢谢分享,如果真有公司这样操作,估计离破产很近了,基层工人必然愤怒,管理员工兔死狐悲,整个公司基本没士气,大部分的员工都只是等待适当的时机爆发,公司随时出现群体意外,这样的老板基本就是渣。
14楼 绿肥红瘦
写得真详细
13楼 luguang2004
谢谢分享
12楼 3wsok
学习了,感谢分享!
11楼 304170442
谢谢分享!
10楼 月半丫
谢谢分享
9楼 大榕树头
谢谢分享!
8楼 sissileung
谢谢分享!
7楼 青河绝恋
学习了。
6楼 rosemary898
谢谢了
5楼 用心聆听
学习了
4楼 梅mei928
谢谢分享
3楼 gj娟子
学习打卡。
2楼 celia
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条款的,变更的过程有流程有签字有存档,如果同时变更了劳动合同相应条款,而变更后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这件事儿来说做的没有漏洞,不违背劳动法,如果劳动者能拿出在胁迫、威胁的前提下签订的变更协议就另当别论了。
大道至简78
@celia:同意!
1楼 卜卜脆
我想问问,原本做销售的基本工资2000元,后来领导强制把底薪改为800元+高的提成,那么这种合法吗?新员工按照底薪2000算,老员工按照底薪800的核算工资,都要分为了几种方式,老员工都走了一批又一批了,我作为人事,应该怎么办呢?
大道至简78
@秦始皇75231:首先,工资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不合法的,需要查询当地工资最低标准后,确定;其次,薪酬的变更需要劳资双方协商一致通过后才能改变,这点劳动法也是有明确规定的。文中有说明,劳动法第三十五条。最后,老板这么做是不是因为经营压力大成本高,亦或者员工士气不高,遇到人员瓶颈呢?作为人事还是应该好好沟通,找出老板真实的动机再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