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中这种现象真是很多,女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一旦怀孕,就有一些不守法规的单位逼迫或诱导已怀孕的员工主动提出离职。
首先对于文案中公司调岗的事情说明一下:
一、 劳动法规定,那些情况可以调岗,调岗不是你想调就调的。
1.双方协商一致可调岗调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根据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这里的“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根据其工龄等条件,依法可以享受的停工医疗并发给病假工资的期间,而不是劳动者病伤治愈实际需要的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有权在医疗期内进行治疗和休息,不从事劳动。但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就有义务进行劳动。如果劳动者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调动岗位,选择他力所能及的岗位工作,这既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这里的不能胜任工作,主要是因为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原因所致。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这里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劳动者没有具备从事某项工作的能力,不能完成某一岗位的工作任务,这时用人单位可以把其调换到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上,这既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负有的协助劳动者适应岗位的义务。而此处的“不能胜任工作”,一般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要想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调整工作岗位,一般要证明如下事项:
1.员工明确知道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2.员工明确知道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的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
3.经过考核证明,员工无法完成岗位职责或工作要求。
4.用人单位将员工的考核结果和调岗通知书依法送达给员工。
以上事项如果不完整,则用人单位单方调岗的行为很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调岗。此外,根据一些地方性规定,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岗位的临时性调整,一般不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
二、 文案提到调岗到车间,车间的味道很大。那么根据劳动法规定的要求在对于三期女工的保护下怀孕女员工的调岗,除以上规定,还有以下规定:
有些岗位是怀孕女职工不能从事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2.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3.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4.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5.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7.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8.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9.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10.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用人单位在获悉女职工怀孕后必须对其调整岗位,脱离上述禁忌岗位,否则面临的风险很大。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此做了相应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所以调岗应该是双方协商一致后且不违反对怀孕女职工保护规定范围内的调岗才可有效。文案中楼主凭这些完全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了。
三、然后在说说找茬的事:
如果想留在公司就好好先坐下来好好协商。女职工怀孕后,因为生理、心理上的变化,面对一些自认为敏感的事情会觉得不舒服,建议多跟单位沟通,避免一些不要的误会。对于故意找茬的问题上劳动部门也是大力宣传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
第一步:整理、收集相关证据(包含不限于):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工作证、工资条、工资发放的打款记录等;调岗的通知书(口头无效)。可要求公司开具相关书面通知书并盖公章;
第二步:带上以上相关证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所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对于单位来说程序的正当合法也是可以辞退你的,在三期期间,一般用人单位主要会以女职工做产检、不能满足岗位要求或所谓“正常”劳动强度、“可能无法”完成业绩要求、经济性裁员等莫须有的理由,以调岗等名义与女职工进行所谓的“协商”逼迫主动辞职。但是不要给单位留这种余地的前提就自己先强大起来,不去违反用人单位合法辞退三期女工的办法。
19楼 欢仔
如果只是作为我自己来说,我也非常同情这位女同事的遭遇,也希望她可以按上述的方式求援;但如果是从公司角度出发,确实现在很多公司考虑到效益,贡献,成本的问题,都会采取类似的办法。
18楼 BlackMamba
多谢分享
17楼 Gracie
学习
16楼 小倪女
这种企业好无语,建议就煎熬到生了就离开吧,把生育津贴一定要保证报销完成
15楼 1143030212
企业文化在这个时候就体现出来了,企业这样做将来员工还会好好死踏地工作吗?企业自已是怎么想的呀!
14楼 头上长草
突然觉得我现在的公司真是很不错,女员工怀孕都会安排比较清闲的工作,生孩子公司还给500红包作为慰问,产假生育险一样不差,感恩
BlackMamba
@头上长草:产假期间发工资吗?
13楼 掠眼烟雨
学习了,谢谢分享
12楼 马淼淼
学习了
11楼 limi笑笑
学习了,感谢分享!
10楼 鹏城之旅
谢谢
9楼 ccui
学习到了,谢谢分享
8楼 雪影明月
学习了,谢谢分享!
7楼 系主任
#赞赏# 全都是法条,如果能通俗一点会更吸引人滴
6楼 小小卢
谢谢分享
5楼 棹雪而来
这样做的企业也是目光短浅,终会因小失大
4楼 夏家湾人
学习了,谢谢!
3楼 luguang2004
谢谢分享
2楼 30417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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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3ws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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