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过节收礼品和红包,取决于公司的制度规范、行为守则和个人严格自律。一是制度刚性,违反轻则受公司处份,重则违规解除劳动关系。二是影响个人职业操守问题。 也有HR认为,逢年过节收礼和红包是中国特色,不算一回事。其实众所周知,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拿了就要还的。真有这样的时候,要么拿公司原则交换,要么拿个人人格交换。可见是得不偿失。 作为一个能够操作的范例,建议在企业内部订立廉洁自律规范,规定凡有吃请,红包、礼品、馈赠等,均属公务行为,全部交由公司相关部门处理。这样,既不影响与外部业务单位的关系,也可在内部树立廉洁自律的形象。只要自已站得端,才能在公司立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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