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V、同仁:
因为公司招聘需求量大,但受疫情影响,每月招聘计划完成率很低。因此,领导下达每日任务指标,要求每天必须找到一定数量的简历,并将人员“详细”信息录入台账(详细到1人需要填写20-30项信息)。
由于大量的数据录入成了一件又费时,又意义不大的事儿。为了数据分析的需要,领导要求必须完成,完不成就加班完成,又没有加班费。
所以,目前招聘小组成员上下午拼命找简历、邀约面试等,快下班前录入简历信息,几乎每天都得加班1-2小时去录入台帐(员工并未偷懒)。
所以像这样,每日工作任务量大,员工只能靠加班来完成任务,又无加班费。
这样情况下:
问题一:这样的加班有什么法律风险吗?公司在制度上要有什么改善来规避问题呢?
问题二:员工有什么有效的方法来保护自己呢?
文雪小菜鸟 2022-06-09 15:53 回复 赞(0) 9楼
说个题外话,招聘小组员工并未偷懒,但是是否可以通过改变工作方法而提高工作效率呢。
是否可以跟领导沟通,信息不要录入的那么详细呢?招聘数据分析是必要的,但有些可有可无的信息是否可以申请不录入呢?
找简历这步可以用Python快速完成,当然我猜贵司招聘小组成员没这技能,不知道公司技术部门有没有人会。
是否有想办法开拓招聘渠道呢,内部推荐也是可以用起来的。
能不能流水线作业,将工作分工,比如一部分人找简历,一部分人录信息并电话邀约面试。
表格中是否可以设定下拉列表等,减少输入,提高效率。
就我个人想法,所谓的受疫情影响导致招聘计划完成率很低是个伪命题,疫情影响是其中一个原因,但是绝对不是决定性因素,建议认真思考一下问题到底出在哪。
职场更多的是结果为导向,自己的工作没做完,加班有什么可说的呢,公司雇佣员工,是来解决问题的啊
脱胎换骨的哈密瓜16100119 2022-06-09 11:50 回复 赞(0) 8楼
看公司规定,几点之后属于加班,还有加班要提交申请啊,不是员工自己做得慢就算加班。
周施恩 2022-06-07 18:55 回复 赞(0) 5楼
对于普通员工而言,要能圆满履职、不断反思,力求在完成任务、实现目标的基础上,每年做出一两件“值得炫耀”的大事来。比如:北京百事可乐饮料公司的某实习生,不仅虚心学习、认真巡店,同时也非常注意了解每家个体店主的潜在需求,用心观察超市理货员和促销员的行为表现,并一一记录下来。实习期满,他针对平时所观察到的常见问题迅速开发了一个简短的培训课程,并参照公司有关规定编写了《一线代表“掌中宝”》。该成果在部门同事的协同配合下,生动有趣地总结了24条有助于维护品牌形象、维护客户尊严、提高品牌美誉度的行为技巧和温馨提示,受到了公司一线人员的广泛“热捧”。
上升到理论:在高度发达的社会,企业的竞争模式已经从原来的抢占空白、售卖噱头,逐渐转变为正确战略指引下的机制抗衡。在没有新技术突破的背景下,蓝海不再是远方,而是在高处、在脚下。这一时期,真正有眼光、有价值、可持续的竞争,是不断提高自己的“段位”——能够从“更高的楼层”预视未来,进而在自身具有相对优势的领域坚定不移地的实施“精专战略”,对工作精益求精,对自己不断超越,以“日积跬步,终致千里”的方式果断跳出无效竞争的内卷漩涡。
——摘自《人力资源管理高级教程(第2版)》。请多多指教
热心市民赵先生 2022-06-06 14:02 回复 赞(0) 4楼
问题一:这样的加班有什么法律风险吗?公司在制度上要有什么改善来规避问题呢?
不给加班费当然是违法的,对于工作日及国假加班应该支付1.5倍及3倍的加班费,对于休息日可以支付加班费或者按照调休的方式处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公司制度就应该按法律要求老老实实支付加班费。其他的都是隐患和风险
问题二:员工有什么有效的方法来保护自己呢?
即使员工是受害方,应该了解和公司仲裁的后果,另外也要考虑清楚即使仲裁完了,自己能获得多少钱的赔偿,仲裁是要耗时间、耗经历的;我绝对支持个人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也应该考量清楚自己维护权利所要花费的“成本”。所以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公司就是执意走违规路线,而维 权成本又过高,如果是我个人,我会选择离职。
上林 2022-06-01 12:04 回复 赞(0) 1楼
1、你指的是加班不给加班费的风险吗?那你如何认定是加班呢,公司也没安排加班啊。你介绍的这个事也没谈及制度问题啊,何来改善制度规避问题,问题都出在领导的工作方法上,问题在于难道领导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2、接上一个问题,员工现在也没有受到伤害啊,何谈保护自己?公司没有强制加班不给加班费,都是员工自己工作没做完下班不回家,还浪费着公司的水电,公司都还没找员工要呢!
以上回复你不要觉得我是在抬杠,是在胡搅蛮缠,你自己琢磨琢磨这里面的逻辑,其实就是这样的。就比如一个人走夜道被抢了,然后自己警都不报,警察主动找他了解情况还不配合,但是整天想着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这是无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