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称,用人单位要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结束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我想什么属于证明呢?我们离职就是有一个离职申请单、离职申请交接表,还要有一个离职证明么?
复兴之路 2014-11-08 13:56 回复 赞(0) 1楼
是的,常见的格式有:
离职证明
****** 同志于 X年 X 月X日至 X 年X月X日任职于******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X 年 X 月 X 日
特别注明:
1、上述的离职证明有时候为了更加严谨,也可以在****** 同志后加上“身份证(1234567890)”的身份标示,一般是不需要的。
2、一般来讲,如果你已离职超过6个月,是不需要提交离职证明的,或者你直接说丢失了就可以了,大公司一样如此,没有问题。
3、离职证明的目的是新公司用来划清你与原公司之间界限的法律依据,主要用来保护新公司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