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劳动合同一定要签,但是怎么签,如何签比较好呢,最近遇到一个问题,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请各位大师指点一下,例如小王于2009年3月8日入职,劳动合同时间到2012年3月7日,请问第二份合同签订时间该如何签呢?是从3月7日开始,可以提前到2月份签订吗?还是怎么签比较好?请指教。
可以提前到2月份签,但必须在合同到期日前就完成续签的相关手续。续签的时间应该从2012年3月8日起,至于结束日期就要看续签的相关规定了。
如果你问的是签订合同的时间,正常在合同到期前续签就可以了,尽量不要出现合同到期还未续签的情况,万一出现应在一个月内倒签,例如2012年3月7日合同到期,可以在2012年2月1日与员工续签三年期限的合同,合同期限自2012年3月8日起至2015年3月7日止。
如果是指合同约定的期限,可以续前一期合同的时间约定合同期,也可以把合同期提前,例如原合同从2009年3月8日起至2012年3月7日止,续签合同期限从2012年3月8日起至2015年2月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