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离职人员的管理更应规划化、标准化、流程化,越是做好这“三化”越是对将要离职或已离职员工的尊重,于公司与员工将是双赢的!离岗交接不只是离职人员与接岗人员之间的交接,必需有监交人在场,即各项交接工作均应由交接人、接交人、监交人三方签字确认方可。
文:黄红发
日常部分公司对于员工的入职要求倒是很高,各项证明材料提供、表格、授权书、合同、保密文书等等,办得很是专业与认真,毕竟“招聘有风险,入职需紧慎”已是深入企业高管及人力资源从业者的灵魂深处。这也很符合,入职前像对待敌人一样严阵以待。入职后,就是自己人了,就没那么严谨的制度与流程来要求。其实恰恰相反,入职时是可以放松一点的,必竟人在这儿还有试用期,试用期内原则上主动权在企业方;而离职员工,一但出现案例中提到的其不配合交接或交接不清就走人怎么办?可能人都找不到,造成的后果可能更严重。
因此,对于离职人员的管理更应规划化、标准化、流程化,越是做好这“三化”越是对将要离职或已离职员工的尊重,于公司与员工将是双赢的!离岗交接不只是离职人员与接岗人员之间的交接,必需有监交人在场,即各项交接工作均应由交接人、接交人、监交人三方签字确认方可。
一、建立规范的离职手续交接指引
除了行政办公物品的交接之外,更重要的业务方面的交接。将离职人员在岗期间经办的各项工作及其工作流程、业务关系接口、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等先列出书面清单及对应的电子文档路径。例如:
本岗位的各项文件(包括公司的技术资料或职位所涉及保管的文件性资料);本岗位经管工作详细说明,以及工作关联人员信息提供(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相关信息);本岗位所负责项目工作情况说明,包括:项目计划书、项目实施进度说明、项目相关技术资料;本岗位目前各项工作的进展程度;本岗位任职期间的所有工作记录资料;其它项目相关情况详细说明等。
二、直接上司对工作交接负主要引导责任
公司里最熟悉岗位职能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岗位本人,另一个就是岗位的直接上司,对于上一条交接人所列的清单原则上直接上司比人力资源及接手交接人更清楚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因此,当员工提出离职之际,其上司都有责任与义务对部门的工作中与离职人员的工作进行复盘,提前引导其进行工作规划与整理,便于在未找到交接人之时,工作可以顺利的开展,代临时替代的人也能清楚岗位工作要点与顺利有开展工作。结合到本案中,可以由财务负责人从财务部门的工作及离职人员日常工作内容指导其梳理,如果该员工仍不配合可以直接由其上司接手全部工作,让财务部老同事全盘接过来整理后再交接给新来的员工。
三、监交人的选择至关重要
无论工作是交给其他的老同事,还是交给新招聘来的新同事,原则上都需要有监交人在场,进行三方的确认与签字以免员工离职员工离开公司后再存在说不清的事情。通常监交人由岗位直接上司或同岗熟悉业务的同事担任,由离职人员与接交人、监交人一一确认,再由监交人与接交人一一交待一次。每家企业都有自己的业务特点,别怕是同行过来的人才,也可有对新公司业务流程与要求可能不清楚,如果遇到本案例中的离职人员不配合交接,即使在公司强制下进行交接,其在交接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不认真、不全面、不细致的现象。外接进来的新人完全无法接受到本公司的工作细节要求,对于其后续开展工作肯定不利,如直接上司或熟悉岗位的监交人不介入,必然会影响新入职接手员工的心态与工作的稳定性。
如果原同事的工作不配合,无论是人力资源部还是财务部都应提前做好预案,不能让新来的同事直接对接,而应由公司老员工先做好对接,再在交监人的参与交给新来的同事。至于案例中提到的将新来的同事晾了一天,则说明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的工作都做的不到位。
6楼 祥哥仔
其实还是交接流程与问题。
12楼 行知幼稚园
学习了。
11楼 大龙1
按交接流程走,没走完就不给离职证明不发工资先。
10楼 丨绝版丨佳佳灬
交接工作应该有部门经理辅助,HR做好监督的。
9楼 鲁欣
打卡学习!
8楼 linda7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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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HIFI
让老员工先交接确实是最好的,毕竟老员工对这些工作都是熟悉的,交接起来会更快更全面。
5楼 白白kk
没有明确的交接标准,就容易发生这样的问题。
4楼 Mack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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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vickydong0k
监交人参与进来确实不错,可以交接的更仔细一些,甚至深挖一些东西,毕竟有些问题新人确实不清楚,交接的清不清楚不好把握。
2楼 expel
感谢分享!
1楼 大卡
黄红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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