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看法律条款:
1、《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做出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二、法律条款解析: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到期离职,此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劳动关系了,那么劳动者也无需继续履行合同内容或其他延伸内容如一个月后交接工作没有完成之类的,换句话说,期限一到,劳动合同对于双方关系已经不能起作用了。
2、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已经失效的劳工合同,那么劳动者从法律上讲是可以拒绝并离开的;出于人道主义,劳动者可以个人继续完成没有交接好的工作。
3、如果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递交了书面辞呈,并在不满三十天的时间里完成了后续交接等工作,离职时间可参照公司规定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决定。
三、案例情况分析
1、普法教育
坦言,公司领导要求延长交接工作时间,是违法的。人事主管应该“尽人事”,做好自己“谏言、修订、完善”的工作职能。不管领导听不听,我们的工作之一是必须为公司减少法律风险。将法律条款以及解读内容整理出来,如果有案例支持最好不过,挑选领导心情好的时候呈给他看,说出自己的看法和解决办法,以及修改后的办法对公司的好的影响。有的时候我们需要去想想,领导不同意,是不是我们的切入点不对,或者表述方法方式时机不对,简单想下,人都是趋利避害的,没有理由抓着风险,不要安全的。
2、思想教育
现在接触到很多公司都会有意无意的对员工进行忠诚度、责任感培养,公司从员工入职时,就应该时刻灌输工作有始有终、善始善终的理念,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作,离职时做好交接等等。久而久之,就会成为习惯。虽然很大很空的话,但是只要把好招聘关,再加上日常工作的潜移默化,应该是多少有效果的。
3、情感沟通
遇到过很多求职者在入职新单位后还是会接到原单位的电话,咨询某事的办理流程或者请教,他们都会在自己方便的时间非常耐心的帮助解答。这说明了什么?一是该求职者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二是起码证明求职者与原单位的感情不坏,从侧面反映出日常工作对员工的情感关怀和心里沟通也是非常重要的。
四、离职考勤管理
试问,哪个单位没有经常请假,还迟到早退的人呢?如果有制度那就按照制度执行,如果没制度,要么建立制度,要么按照之前做法炮制。
1、按规定考勤。
不管该员工是否已经提交了辞呈,只要劳动关系依旧存在,那么考勤还是跟其他在职员工一样,别无二法。
2、按规定记录
员工什么时候请假,什么时候早退,什么时候迟到,来时马上当面及时记录并要求签字确认,做好资料收集。
3、按规定处理
迟到、早退、请假、公司应该是有相关规定的,请假该扣除的日薪正常操作即可,迟到、早退多少次满足什么处罚条件,该出具出面罚单的出具即可,该本人签字的签字确认。
4、其他注意项
(1)员工请假审批权在领导手中,如果你认为员工应该好好交接工作,可以不批准;如果批准了考勤正常记录就好。
(2)只要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还在,那么就应该受到公司规章制度的约定,出勤情况也是一样,如果每个员工的考勤标准不一样,那么公司的考勤才会更加难做。总之,一视同仁,参照规定执行。
题外话:
案例中说的很对,既然员工已经决定要离职了,那么心已经不在公司,与其强留下来多待一两天,不如打开门,送一程,或许还有意外收获。
89楼 小殷殷
只要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领导就不能不批准,领导不同意是没用的
88楼 梦境0210
感谢分享,特别是题外话,更有成效
87楼 花生生生
想咨询一下大卡:假设员工提出书面离职,公司领导不同意,通过和员工协商后,如果协商成功,是否需要员工留下什么书面证据?这个书面证据应该怎么写?
小小安
@小汤汤19901022:1、领导在辞呈上书写拒绝离职申请;2、将书面离职书退换给本人;3、如果可以的话,让本人书写一份愿意继续留下来工作的情况说明书,标注清楚日期和时间。
花生生生
@小小安:好的 明白了 谢谢
86楼 Alice7758258
谢谢分享
85楼 做个好人
谢谢分享
84楼 秉骏哥李志勇
HR者的思维都比较常人化、法律化,而老板一般都剑走偏锋,所以他们能够成功,这就是差距啊。
小小安
@秉骏哥:放眼望去,专业HR能够创业成功的非常少,通常都是走专业咨询路线比较多。应该提高思维格局。
神采奕奕520
@小小安:“挑选领导心情好的时候呈给他看,说出自己的看法和解决办法”,我觉得这就是HR这个角色的悲催之处~~~远没有财务牛气
83楼 菲姐
题外话的建议可能更实用一些!谢谢分享!
82楼 新钓客
谢谢分享
81楼 幻Fiona
谢谢分享
80楼 彭8800
谢谢分享,很受用
79楼 枫叶e
非常好
78楼 雾雪
学习了
77楼 蔷薇1984
非常喜欢最后这句题外话“既然员工已经决定要离职了,那么心已经不在公司,与其强留下来多待一两天,不如打开门,送一程,或许还有意外收获。”
76楼 小薏
学习了。
75楼 半度悲凉
我们企业前几天就出现一起,签了离职申请,最后个人又不同意离职的 学习中
74楼 HAPPY小丽
学习了,值得参考!我们公司也有这种情况发生。。
73楼 玉儿0918
学习了
72楼 拉拉go
最好按照考勤制度来走 风险小
71楼 雨中的风筝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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