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 2021-01-12 10:10 回复 赞(0) 2楼
根本不存在法定工作日概念,你们公司的薪酬核算里可能一开始就没有搞清楚这个问题,或者也可能是你没有理解好这个概念。
从字面上来分析,你们所谓的这个法定工作日,应该就是一个自然月里,扣除周末休息,扣除法定节假日以后剩余的天数来作为计薪天数的。
所以12月有23天出勤,你们认为这是因为被法定限制了的结果,所以才叫法定工作日。但是我们在核算工资的时候,其实并不需要考虑出勤天数里是否都有法律限定这一属性,我们只需要考虑有多少天是公司正常安排了出勤的。
因此,如果你们12月有公司安排的补班调整,实际应出勤天数为25天,那么25就是你们12月份的计薪天数,以此为准计算离职员工日工资是合理合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