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陈述了实际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其实不少公司或多或少都是这样操作的,也就是说:制度虽然是这样写的,但招聘面试的承诺不尽相同。我认为,只要承诺不违背法规,并且得到员工的同意,就是可以实施的,至于楼主担心的风险问题,可以这样来分析:
调岗调薪等存在风险
案中说“三个月后由管理培训生调成业务员1-2年,薪随岗变”,而且“招聘时不讲清楚”。这显然与劳动合同法中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需遵守诚信”以及“调薪调岗应征得劳动者同意”的原则相背,届时,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岗或者调薪,公司将显得比较被动,要么说服员工,要么员工辞职,要么员工走上仲裁,还会存在其他员工对公司的信任危机。
楼主“怀疑一年两次调薪”是否会兑现,可能是按照公司以往做法来推测很可能无法兑现,那么,这也为今后员工关系复杂化埋下了隐患,对招聘、留人等产生了较多负面影响。
可以适当变通做法
公司或者领导或者制度既然已经如此规定,在短期内改头换面也不太可能,作为人资工作者,理应站在公司和员工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保持和谐劳动关系更要引起重视,所以,在目前这种机制、习惯、体制下,可从以下二个方面来做些工作:
一是“任何入职人员均需从事业务员岗1-2年”的规定进行明示或培训,而且最好是入职时就开始业务员岗,对其底薪加提成也进行明确。当然,从事业务员存在的潜在好处(比如:高收入、今后当老板、人脉扩展迅速等)要进行有意引导,并且要用有一定成功业绩的人员来现身说法,否则,招聘成功率会受到影响。这既需要征得公司领导的同意后才能明示,还需要在入职后的业务培训中加大力度,既要在理论上充实,更要在实际工作中给予指导和培养,真正让员工提升能力、增加收入,留人便不难。
二是“一年两次调薪机会”的条件是什么也要讲清楚。需要具备什么业绩、能力,对应调薪的幅度有多大,是什么时间段调整,调薪并不是“见者有份”。当然,这个调薪的额度就可以掌握在公司手中,建议以“底薪增加较少、提成提升较多”的方式。
诚信是公司生存的基础
不管公司成立多久,也不管老板想让公司生存多久,只要想“公司明天还活着”,就应当讲诚信,对员工、客户、政府、伙伴等一切合作者都要“说、写、做”一致,能够做到的就答应、不能做到的说明原因而不能乱承诺,同时,将自己今后可能做得到的规划、想法等可以告诉大家,但应当是实事求是、不能是太夸张的。
有人说,客户是上帝、公司对他们要讲诚信,对自己的员工可以不那么诚信,但我要说,真正是企业上帝的“有且只能是员工”。如果员工感觉没有受到公司重视或被忽视了,那么,他一定会在心态、行动上有松懈、不负责任的倾向,对产品质量、服务责任心、努力程度上都会打折扣,这远比客户对公司的影响来得更直接、迅速,但容易被管理者忽视,实在是值得深思。
反观当今世间人与事,不诚信、大忽悠、假冒伪劣现象比比皆是,还有许多不错的生存空间,要根除这些不正常现象需要社会、政府、企业、个人做出共同努力,既要从道德上加以约束,更要从法制和现代科技层面上织起一张严密的诚信网,让不诚信的行为只要一露面,就形成“人人喊打、无生存空间”的态势,那么,本案楼主的疑问就会得到较好的解决和根除。
92楼 moumoubobo
不仅仅是初创企业,成熟企业依旧存在招聘难问题。也确实存在现在的求职者多为眼高手低能力有限但却漫天要价的情况存在,导致了现有的招聘市场鱼龙混杂,招摇撞骗什么都有。
91楼 Miss曾
受教
90楼 等于飞
受教了
89楼 南20131004
秉俊哥我想问一个跟本案例无关的问题,如果一个人在进入某公司上班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这样的话,用人单位需要从第二个月付给劳动者双倍的工资,但如果这个人在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年了,用人单位还没有跟劳动者签订合同,就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吗??那这样的话,如果劳动者在没有违背法律或公司规章制度条件的前提下提出离职的话,公司有什么补偿??不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吗??
88楼 10度星空
xuexiel
87楼 人才管理思享吧
人无信而不立,企业亦如是。
86楼 杜施娴
员工是企业真正的上帝,企业关爱员工,员工努力工作,创造和谐的用工环境
85楼 灯火阑珊gao
谢谢分享
84楼 宫静
谢谢分享,学习了!
83楼 看不到脚尖
学习了,我赞同“诚信是公司生产的基础”,受益了。
82楼 塘边晓月
刚成立的互联网公司招聘应界毕业生的目的是什么?只是为了扩充人资底盘吗?自己做个分析和测算,这样的人招来做业务,他们能给公司带来多少业绩,你付出的成本是多少?招这些管培生就是为社会做贡献吗,解决就业的压力?!我想企业肯定不是这么想的,要想公司的业务有增长,要么招有资源的人,要么招有经验的人,招管培生的成本太高了,不值得提倡,如果从公司的角度考虑,建议换个招聘方向。
81楼 宁静至远
我们现在真正应该树立“员工是上帝”的理念。没有市场,可以开拓;但没有员工,企业将一无所有。
絜心
@宁静至远:深表同意
80楼 j玲玲
真正是企业上帝的“有且只能是员工”。严重同意!
心若在梦就在2012
@j玲玲:支持
79楼 心意如潮
谢谢分享!
78楼 简单就快乐
学习了
77楼 ZI非鱼
操作并公示后招聘效果肯定不好,也是目前人力市场的难题啊
葵葵殿下
@ZI非鱼:深有感触~~
ZI非鱼
@葵葵殿下:对于资质不上不下的公司或是济济无名的公司招人,招到想要的人是对招聘的极大考验,很多无奈啊,并非要逾越法律。可是人也得招不是?讲方法、制度且底线是别玩大了,别触碰法律底线。
76楼 乐悠悠a
人无信不足以立!
75楼 marsha
学习了。
74楼 菜猫
诚信是基础,现在的老板都士唯利是图,长久不了。
73楼 大拇指先生
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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