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认可我司基本薪资的80%再去扣减专项扣除,得出来的实发工资,认为应该是当月应实发的整体工资去乘以80%,这两种计算方式存在差额,哪一种更符合要求呢
员工+1。
先了解他的依据是什么,岗位薪资构成是怎么样的;一般来说基本薪资的80%算比整体的80%要高的。
试用期工资=转正后工资80%
通常转正后工资是基本薪酬,补助、绩效灯依据员工出勤全额发放。
员工诉求与公司有差异,去找劳动合同签署具体调条例,如有按条例,没有公司计算原则。
1、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以上是法律底线,在此底线的基础上公司可以自行跟员工约定试用期工资标准。所以公司可以按照基本薪资的80%来,也可以按整体工资的80%来。但需要指出的是某些法定的项目不能打折,比如高温津贴,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就必须全额发放,不能按80%的来。
正常应该是全额工资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