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开始,每个月扣200元,单位表示离职时交接工作后退还,合理吗?
你这200块钱有扣取的名目么,我们单位每月扣点工资还叫个什么绩效计提,等年底时根据企业业绩按比例发放,中途离职就不予发放,至少我们还有个名目和解释,你们这个啥解释都没有就有点不合理和违法性质了。
还有一个问题,我们公司人不多,不到10个人,签合同3年,但是只有一份合同,单位拿着。前几天有同事离职,单位需要扣2个月工资,离职当月工资就被扣了一半,公司最后强迫交接4个月工作,才发全工资。如果在离职人员怎么对待公司的这种做法。
不合理。让企业在工资单上注明200扣款原因。
不合理!!属于无理由扣减工资!!
是属于不合理的。
不可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在实际操作中单位会对部分岗位采用预留金的方式作为风险金,这是出于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