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国有生产型企业上班,从5月下旬开始,公司连续接了一批订单,生产人员有时需要连续上12小时的班,甚至更长。我一方面担心员工负荷太大,吃不消,但另一方面又发现,生产上有混时间的现象,比如生产物料未到,前期并未投产,但仍有很多员工呆在车间里混加班时间。这样,一个月下来,产量并未达到公司的要求,但工作时间已远超一个月标准时间,公司得支付很多的加班费。 对于这一块,我应该如何进行管理,让员工们加班确实是加在点子上? 上述案例,第一:加班规定管理,加班是先申请,再执行加班任务;第二:生产型企业可以采用综合工时、计件工资,第三: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生产物料未到,员工加班,这哪里正常嘛,员工闲置还算加班费,第四:部门管理人员工作监督及人力抽查监督员工工作饱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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