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前来打卡,今日又是围绕“解除劳动合同”来展开讨论,我们照例先来看看案例所提及的关键内容有哪些:
案例解析:
1、企业是浙江一家外贸公司;
2、一名前台员工躲到茶水间里来玩手机、吃零食,倒开水时被开水严重烫伤;
3、她外貌受损,无法再担任前台;
4、公司里的其它岗位她也做不了;
5、无法调岗,人事部门经理准备将她开除;
6、员工本人还不知道这个决定。
案例讨论:
引用标题“奇葩的员工不奇葩的公司”来概况此事。
1、为什么如此说,作为一名前台员工,去茶水间倒开水喝那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她不好好守着自己的岗位,却躲在茶水间玩手机、吃零食,然后倒开水被烫伤。可谓是违规违纪在先,严重烫伤在后。
2、本着公司安排工作的时候基本都想做到“人岗匹配”的原则。员工既然脸部被严重烫伤,已经符合了“前台工作人员靠脸吃青春饭”的企业用人“潜规则”,这个是很现实的问题,不是公司本身想要搞歧视。外貌受损,确实对于该岗位的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已经成为可能要被公司辞退的根源,但不能作为辞退的依据。
3、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公司原本可以与之协商,帮助其在公司范围内找到合适的岗位,也就是进行适当的调岗,但课题中也说到了,她“无法再担任前台,公司里的其它岗位她也做不了”。因此,本着公司要维护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想要辞退她,还是可以理解的!但我这样想,在这位员工还不知公司“要开除她”这个决定的情况下,企业还是要采取一些委婉的措施来劝退她,而不是拿“破相了,不符合公司岗位要求”为由来开除她!
深度解读
1、上班时间倒开水烫伤是否能进行工伤认定并通过认定?
曾经参加过好多种类似的案例讨论,譬如“员工中午在食堂吃饭,不小心摔跤了是否能认定工伤?”、“员工喝水时,忘记了杯中是刚刚倒进的开水,烫伤舌头是否能算工伤?”、“员工在办公室睡午觉,不小心从桌上跌下来摔伤是否算工伤?”,奇葩案例超多...
回过头来,再看看今天的案例,貌似符合工伤认定的“三工”原则,企业要给予工伤认定的,并给予工伤期间该享受的待遇。
2、上个月才烫伤的,如果能认定工伤,现在工伤认定结果也差不多下来了。貌似有个规定:因工伤致残的员工,非严重违纪,在合同期内不得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该员工在上班时间玩手机、吃零食,这个行为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是否属于严重违纪,若不是,哇哦,看来工伤一旦认定成功,辞退该员工又比较困难咯。
3、工伤认定后,即使满足“严重违纪,公司可以辞退”的条件,企业还是要付出很多票票。至少有一笔伤残补助金是公司需要支付的。
4、若是工伤认定不成功,那员工还可以因此请病假。该员工最起码能享受基本的三个月医疗期,辞退在医疗期内的她貌似也承担不少风险。除非是这样“《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则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劝退
看了上面的“深度解读”,作为企业的HR是不是觉得有点难过和愤怒?——“可恶的员工,上班不遵守规章制度,躲在那里玩手机、吃零食,烫伤了,还要企业赔钱,还害我这么伤脑筋”。也对哦,员工犯错误了(虽然躲着玩手机与烫伤不能一定说有因果关系),企业还跟着后面倒霉(工伤赔偿本着不究过失的原则)。
现实中,很多这样违纪的员工很难能够如愿的享受到这么多“法律保护的利益”,可以列出以下情形与员工协商:
第一、员工上班时间玩手机、吃零食可以被写进员工行为准则中,并列入“严重违纪”中。理应受到公司按章处罚;
第二、“员工破相,不再胜任原岗位工作”是既成事实,企业可以给与员工提供充分的调岗计划(不可以武断的说没有),“不适合任何其他岗位的调动”也须得从员工的口中提出来。
第三、既然上面的情况属实,员工也没必要死缠着公司不放,毕竟治疗“面部烫伤”是首要任务!其次也要将心比心理解公司的效益和工作需要。此外,只要员工愿意提出离职,与公司达成一致的意见,公司可以给予合适经济补偿金和人道主义的赔偿。
这里面最关键的还是得看后期的惊心动魄的讨价还价的过程,是按法办理还是私了,都有可能,你懂的...
95楼 唐小敏
恩,不错,又学到了好知识
94楼 乾坤大挪移
分析很到位,很多工伤事故处理都面临两难抉择,本着“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的原则,应按照双方意愿协商解决最好,毕竟走法律途径是最后一条解决之道,对双方来讲都是耗时耗费的过程。
93楼 一地桃花
写的不错,现在好多企业就是出了大的工伤都给私了了。
92楼 风云年华
这个事情真的有点难说,看员工自己怎么想的,听听她的看法也比较好
91楼 闫磊
坏人出来了
90楼 银杏果儿
个人认为,即使不能做前台,也应该做岗位调整,不能辞退处理
89楼 levyzaza
外貌之于前台岗位,既然是潜规则,就不符合不胜任辞退了……
从轻度违规,协商一致处理比较好……
88楼 佐罗
本着人道主义精神解决此事为好.本来员工都已经伤身伤心了,如果,公司再摆出一幅公事公办的架势来,势必会激化矛盾,同时更是让员工伤心,让其他员工看了,对公司的名誉也是一种损害,最好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说皆大欢喜,起码不制造大麻烦为好吧.
87楼 戴俊
年纪轻轻的,害己害人,公司处理类似案例,我建议以怀柔政策为主。
86楼 正春
学习
85楼 642753826
学习了,感谢分享!
84楼 山水间W
如果描述属实,严格按照法律该员工属于违纪,但做为一个女性,人家都破相了,严重影响其以后的人生了,由此角度出发,你公司出一笔票票又能怎地?
83楼 HR前来报到
是呀,这样很难搞啊,首先确定是否工伤都挺难的了,私下调解,公司估计也得出一大笔票票。
82楼 蔷薇121
工作的步骤如下:
首先公司要为员工申请工伤。员工是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而受到伤害的,符合认定工伤的情形。无论案例中员工是什么原因进入茶水间导致脸部烫伤的,公司均有义务为员工申请工伤,保证员工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如果公司不主动为员工申请工伤,员工自己及直系亲属也有权申请,那时候公司就别动了,而且失去了先机,后续处理过程中更容易引发劳动争议。
其次,在工伤认定结果下来之前不要轻易做辞退处理,要等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如果是工伤则要在员工受伤期间正常支付工资,还要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相应义务。烫伤严重的还需要帮助员工到指定部门鉴定伤残等级,后续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果不是工伤,也要考虑员工非因公负伤的医疗期问题,员工在医疗期期间公司也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人事部门经理已经决定开除她,你需要做的一个是辞退时间的选择要慎重,另一个也要测算一下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赔偿责任和正常处理的成本差。
如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您最好和公司领导申请一下,适当多给员工一点儿补偿作为慰问。还可以动员一下身边的资源,帮助她再找一个相对稳定的工作,这样也有利于开除谈话的和平进行。因为,无论造成伤害的原因是什么,没有人愿意承受这种容貌受损的现实,这不仅是体肤之伤,更是心灵上的伤害,这种伤害很有可能会伴随一生,无法替代。作为人力资源工作人员,我们没有办法违背公司的决定,但是也不能将工作作为伤害别人的借口。我们可以通过努力改变事情的结果,让领导尽可能做出更加正确的决定,我认为你至少能将伤害降到最低,这就是你的价值。
81楼 17121981
员工不是机器不可能工作中一点错误没有,谁没有偷懒的时候?工伤无过错!
带你去海边
@17121981:是的,工伤赔偿本着不究过失的原则
17121981
@带你去海边:个人觉得中国私企HR处事的角度就是站在企业一边,做事就是如何维护企业利益使这个行业发展具有了中国特色,缺乏人情味!
80楼 雪衫霓裳
谢谢分享
79楼 小兮兮
很现实的案例,也分析得很好喔!
78楼 gxb.812
同意夏小毛的意见。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既使员工有责任,但对于企业来说要解除合同都是不容易的,因为被烫伤也可能跟设备有问题有关,这企业是有责任的。发生工伤前是否在玩手机,跟发生工伤没有直接的关系,不能把玩手机和外型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结合起来提,会更加麻烦。
77楼 shellyspring
首先需要确认该员工是否符合申报工伤的情况,得到的明确答复后再看情况处理:1、员工申请病假——需安装入职年限给予员工休病假的权利,过了法定的医疗期之后再同员工协商或进行换岗2、员工不申请病假——先同员工沟通下,如果属于特别能搞的,那么久按流程一步步来,先换岗(公司口头说没有合适的岗位或者不能胜任其他岗位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司需注意换岗前后约定具体的工作职责和绩效考核,为后续证明换岗不胜任准备书面的证据;之后再同员工协商,如果不是员工自提,公司该按照年资给的补偿金是免不了的。
76楼 思无邪25baby
工伤和医疗期有什么区别啊?弄混淆了,麻烦多多指点。
12345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