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5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主体是A公司,但实际一直是B公司在发,且AB无关系,这种情况会有什么风险呢?
fangchengshi 2024-05-02 16:15 回复 赞(0) 3楼
除楼上所说外,风险还取决于处于什么的具体事件中:比如合同到期续签时候,是继续与A公司签合同还是换到B公司,员工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单位出具收入证明问题、员工征信问题、孩子上学划片问题等等。如果将来发生劳动争议,员工肯定是以合同单位作为被告,你只能去证明AB公司之间的关系,为什么这样,可能被认为是混同用工。即使不涉及经济性问题,那劳动监察或许会面临行政处罚(前提是盐工如果投诉的话)。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4-04-30 13:12 回复 赞(1) 2楼
1.其实从工资发放的角度风险不大,A公司解释为B公司代发工资即可,大概率不会被质疑A公司未发工资;但从社保缴纳的角度,公司需要盘一下风险,是否为A公司缴纳的社保,如果不是,不能视为A公司缴纳社保,这个是有风险的,且,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严格讲,劳动合同与社保缴纳单位不匹配的,是不能申报的,这个与工资是不同的;
2.从财务税务的角度,有一定风险,即公司涉嫌做了假账,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jasons8877 2024-04-30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