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停工留薪期如何界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上没有写应休息时间怎么来判断工伤员工可休假时间。
2、如果员工工伤后来上班,之后又提出休假,还是按工伤假待遇吗?当月工资还是按工伤停工留薪待遇发放?
3、员工工伤期间工资仅发放基本工资,员工仲裁申请补发工伤全额待遇,企业也进行了工伤期间工资补发,员工还仲裁按“未按时发放工资”条款进行额外补偿,企业需要补偿吗?
上林 2022-05-24 10:45 回复 赞(1) 2楼
1、相关法律规定中对停工留薪期有一个大致的范围一般是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的可以延长12个月,也就是说2年是最长的范围。
工伤停工留薪期是以认定工伤为起始,劳动能力将定一般是在整个治疗过程结束后进行的,也就是说理论上停工留薪期是介于这两个时间之间,在现实中,停工留薪期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听取治疗医生的意见和员工的康复情况来决定。
2、员工工伤复发的是可以享受工伤相关待遇的,包括停工留薪期。
3、工伤期间的工资就是全额工资,不是什么基本工资,员工的要求是合理的(前半部分)。员工仲裁“未按时发放工资”要进行额外补偿的,没有法律依据,仲裁不会支持,
bob1111 2022-05-24 10:27 回复 赞(1) 1楼
我来试下回复,可能不严谨。
1.停工留薪期一般有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确认,且,之前一般是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中有明确表述的,但近年来的执行情况不清楚,建议具体咨询当地人社部门工伤科室。
2.工伤员工复岗后的请假,要区分是因何请假,如果是工伤复发的,依据条例仍然享有工伤待遇,详见第三十八条。可再次享有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享有原工资待遇
3.工伤期间公司发放基本工资的做法不妥,如果员工仲裁提出补发的公司需要补发。公司补发后,楼主提到的“额外的补偿”,这里不理解是什么补偿。如果员工以未按时发放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了,而公司确实之前只发放了基本工资,是在员工提出仲裁,企业收到仲裁文件后再行进行的工资补发,理论上--公司未及时足额发放在前,员工提出仲裁在前,企业补发在后,在员工提请仲裁的时刻,公司是还没有补发的行为的,仲裁是可以继续的。至于被仲裁后再行补救是否被仲裁委认可,目前没有看到统一的裁判口径,看到案例不支持补救的较多。一旦不支持补救,那么公司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也是事实,员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大概率会被仲裁委支持,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原工伤待遇不受影响)
元清锁91681 2022-05-24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