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今年65岁,在A公司工作了15年,她是50岁后加入该公司的,之前一直没有购买社保,加入A公司后也一直没有购买,合同是一年一签的,今年合同到期后,A公司通知朋友以后工资少800元,能接受就做,不能接受就工资结清马上走人。请问各位大神,我朋友能得到被辞退的补偿吗?社保的话,她加入A公司时已到退休年龄,是不是也不能以“未缴社保为由,要求公司补缴”?或者直接一点,我朋友能争取到补偿吗?
bob1111 2021-11-19 10:17 回复 赞(0) 4楼
这个还真的是比较复杂啊。真的不能一概而论,而各地的实践判例也不一。
1.如果该员工加入公司时已经到了退休年龄,那么该员工和公司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这本身就有争议。且,多数地区现在逐渐的认同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后和公司间不再构成劳动关系(自然有的地方判例不同--最多的案例是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仍按照工伤执行,而工伤是劳动关系下才可以形成的事件)
2.社保的问题,各地人设部门的社保缴纳工作不统一,但目前的状况是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了,系统就无法再缴入了。
上边提到的情况是考虑到的最坏的情况。如果员工考虑***,个人接触的案例最好是先行仲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如果被支持了,那么前边建议的经济补偿金及社保问题才可以继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