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养殖企业,员工一入职就缴纳五险一金,因为场内较为艰苦,人员流动性大,所以离职人员较多。原本当地政府每年3月份开始进行社保基数调整,但今年到了11月份才开始。11月以前离职的员工,未缴纳社保缴纳应该补缴部分,。企业当时并不清楚补缴具体金额,所以也无法向员工预收。目前辖区下面公司未缴人员众多,企业要帮离职员工缴纳30万左右 的社保。
能否有一下解决方式:1公司提供员工离职证明,社保局发统一信息给个人手机账号,不缴纳列入失信名单,社保的锅,为啥企业承担,再逼公司都快倒闭了。
潜水小鱼儿 2021-11-25 08:38 回复 赞(0) 8楼
基数调整不是根据公司做的上年度职工工资申报来的吗?公司可以不这么被动吧。。
坐标重庆,每年在申报完员工上年度工资后,有员工离职的话,那么就在这名离职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中把个人需要承担的基数调整后的差额扣除(比如6月适用新基数5000,之前是4000,那么(5000-4000)缴纳比例5)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会如实告知他本人,社保补差的个人承担部分先扣除,后续根据社保局补收情况,多的部分会重新发给员工。公司承担的部分根据社保局补收实际情况缴纳。如果离职人员涉及到上、下限的,那么就根据往年的上涨比例,估算出来一个上、下限金额,进行差额补收的测算。如果离职的时候员工个人承担部分不扣除,后面再来找离职员工补,多半是很困难的。
不知道这个方法你那边是否可行呢
sahewuqfehwoiaJF 2021-11-10 16:36 回复 赞(2) 3楼
我不清楚你是哪里的 反正山东这边 离职人员企业只需要补交企业那部分 员工个人补缴部分由员工目前的在职公司代收 所以如果这样补交的话这部分钱本来就是企业该出的
所以不太明白你们补缴的是哪一部分呀 如果说离职个人的都要你们承担确实是有点坑了 社保局工作没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