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该法第六十条规定:“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单位未为您缴纳离职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是违法的。
职工离职前,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险费是按月缴纳的,即使职工月初离职,单位也应为职工缴纳离职当月的社会保险费。否则,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很可能会要求单位限期缴纳或补交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