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起,纳入省级统筹后,厦门市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按省里规定执行,为厦门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
目前厦门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30元,按此计算,失业金的发放金额为2030*90%=1827元。
注意:2023年1月1日起,外来员工失业人员如按“外员工”身份参保,个人缴纳也失业保险费的,享受与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
2022年12月31日(含)前以“外来员工失业人员“身份缴纳失业保险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三年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计发;
2、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五年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百分之七十五计发;
3、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 按累计缴费总额的百分之九十计发。
2023年1月1日起,外来员工失业人员按“外来工”身份参保,个人缴纳也失业保险费的,享受与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
厦门市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按省里规定执行,为厦门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
目前厦门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30元,按此计算,失业金的发放金额为2030*90%=1827元。
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农民合同制职工)
注:外来员工如为外地农村户籍的,其本人不愿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可向用人单位申请以“农民合同制职工”身份参保,个人无需缴纳失业保险费。
补助标准:根据累计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我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六十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即:2030*60%=1218元。
*补助期限最高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