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第二个、第三个孩子有育儿补贴金;
根据最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在宁夏育龄期妇女及家庭可享受这些假期:可以享受10天的婚假,如果参加婚检,还可以增加3天婚假;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额外享受60天的产假。所以目前宁夏产假天数是98+60=158天;生育多胞胎的女性,每多生一个孩子,产假将增加15天。对于难产妇女(包括剖腹产)增加15天产假;在女方的产假期间,男方有权享受25天的护理假;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夫妻双方每年可各休10天育儿假。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育儿补贴金发放实施方案(试行)》将对符合条件合法生育第二个、第三个孩子的家庭分别发放不少于2000元、4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同时为符合条件合法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家庭每孩每月发放不少于200元的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周岁。根据这一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最多能累计领到13200元的育儿补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