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朋友自己开的公司,刚开始人员不多,现在人员多了,前几天因为没签合同的事情受到仲裁,还要赔偿,所以朋友下定决心要搞好合同这一块,问计与我?我也没有好的办法,求助!!!!!!!!!!!!!
1、朋友公司因为行业原因需要上一天休一天,也就是上12个小时休12个小时。
2、公司的小型服务行业,只是因为销售需要,朋友不想做成加班工资,因为每周上班时间和标准公式相差不多,有时还不够。
3、员工希望又加班工资,但是这个加班没办烦衡量,员工在那里睡觉一个小时也可以。
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怎么写才对,“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怎么样才能更好的规避风险而且合同还有效,员工也能接受呢,不至于去投诉。
1。你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就好,相关的上班时间写在劳动合同上就好。
2。不超过40小时的你可以不用弄加班,超过的必须是,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超过了你不想付钱的话在劳动合同里注明,因工作需要员工自愿加班几小时内不算加班,如果超过算加班时间,当然在法律上来说该付的还是要付的,只是减少员工劳动仲裁而已。
3.每天的加班时间有负责人确认并设立一定的绩效,没事干让他打扫卫生都行,如果没事干就让他回去根据加班时间算,关于加班的时间记录你设立完善的打卡就可以了。
相关的劳动合同你去三茅的资料里面去找。有关工作时间的事情就是只要你每周不超过固定时间,并且和员工商量后确定工作的时间就可你了。为了避免投诉你需要在劳动合同里面说明,还有设定一定的公司制度,遇到什么样的事情怎么做怎么弄有个章程就可以避免了。企业用人为了盈利肯定是要做一点违法的事情的,不做的话员工的工资福利自然要减低了。由冲裁很正常,多付点钱而已,不必担心别的,劳动合同可以先签,但是注明公司会处理更详细的劳动合同与员工洽谈后签立就可以了。国家规定要有的你一定要有,但是怎么样,怎么改看你怎么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