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的问题是:我们公司近期遇到了一个问题,有一名女性员工在休产假,但她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人力部门也通知过该员工是否可以抽时间返回公司续约,但该员工明确表示不能。我们也表示可以邮寄给她,但她说人在外地不方便接收。如果我们等她产假结束后再续约时间上又错过了续约时间,肯定会存在“空档期”,为此,请教各位大虾帮我解答,谢谢!!!
我建议你发快递给她,说明合同将顺延到三期结束。接收与否是她的事情,但你要尽到告知义务。同时发短信给她,
这个不用担心滴,一般三期员工期间合同到期是顺眼顺延到三期结束
更妥的办法是:在合同中约定一条,员工处于三期期间合同到期的,合同将顺延至三期到期
白纸黑字写清楚就不用操心了
赶紧去完善劳动合同吧
三期女员工单位是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也要到三期假期结束才能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