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薪资结构为:实发工资=基本工资(所有岗位统一为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工作餐&交通补贴+全勤奖+其他奖金-事假病假工资-社保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扣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为了降低人力成本,我司的社保公积金缴费申报的月工资均为基本工资,即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费按照当年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缴费(社保最低缴费基数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公积金的则是按照申报月工资为基数缴费(公积金最低基数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但是,劳动部门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中是不包含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部分的,实际操作中员工拿到手的工资是不低于最低工资工资标准的。那我想请大家确认一下,我司目前的操作方式会不会有风险呢?
我觉得最大的风险就是每年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时候,你们也要跟着调整,要是调整的不好肯定会招来员工或者老板的不满
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个人应缴公司代扣的各项费用的,工资结构没有问题,只是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不规范,风险肯定有,问题不会很大,实际上很多公司都是这样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