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主要是业务人员
员工在外兼职,除了会影响正常工作。甚至可能发生飞单、里应外合、损害公司信誉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实际操作中如果公司要求追偿,起诉流程繁琐且取证难。
故除了辞退,考虑在已发放的奖金或提成部分,公司是否有权利在前期进行约定。
在劳动合同、员工手册或是薪资协议内,定义发生违背保密义务及竞业义务时,要求退还已发放的奖金和提成,并予以辞退。
劳动合同法对于此类没有明确的规定。是否有其他依据?
我是流木 2023-01-30 11:34 回复 赞(0) 7楼
1.已经发放的奖金和提成本身是员工的工资,核算的时候肯定是有过考核依据才发了的,现在违反公司规定要把之前的退回来,钱是一致的,但处理方式性质变了。明显是不合理的,这完全是两码事情。
2.可制定文件和协议时加入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理,事件的造成经济损失的级别和对应的处罚,处罚金额,那么相应地要考虑好经济损失评估方法。
3.当事件发生时进行对应的文件套用,评估,确定处罚和金额,未达到辞退级别一般就是工资中进行扣除或者自己交到财务,达到辞退级别结算清楚经济账,扣了后不够的个人进行财务补交。
4.需注意的是文件制定出来后的学习签字等流程,不然员工不知道,你处罚的时候就会有很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