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一家初创的装修设计公司,月中旬入职一位文员,现在月底得知她怀孕了,她自己表示入职前并不知晓,才刚刚检测出来。因为公司还是初创期,正需要人,加上公司还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可否辞退该员工呢?
龙海军 2020-11-27 22:32 回复 赞(0) 9楼
很高兴能回答这个问题,不可以以此为理由辞退该员工,如果公司能找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第三十九条的任何一项情形的充足证据是可以辞退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二条规定:女性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是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的。如果辞退属于违法辞退,违法辞退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履行不了,要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金。
2、员工怀孕时隐私的问题,入职时可以给公司讲,也可以不给公司讲,如果给公司讲,公司不录用是属于对怀孕女员工的歧视。
3、签劳动合同和怀不怀孕没有半点关系,如果公司超过一个月没有和员工签劳动合同,每月要支付双倍的工资给员工。
4、我们每个人都是由女人生出来的,男人更应该疼爱、照顾和关怀女员工,女人更不应该为难女人,每个人都会经历这样的事情,换位思考。
5、老板要建立企业文化,做强做大,就更不应该为难怀孕的女员工,或是辞退怀孕的女员工;不然以后给员工说我们是一家人,我们要荣辱与共,谁会信呢?员工困难的时候这样冷漠对待,这样公司的老板格局不大,以后的事业也不会怎么样。
大鹏小菜 2020-10-29 09:26 回复 赞(1) 2楼
没签劳动合同不代表你们双方不是劳动关系啊!
你说的这些都不能作为辞退员工的理由。
大鹏小菜 2020-11-10 14:18